文/张垣
9月14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消息,深交所对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监管函。
9月30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控股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近期收到深交所下达的监管函。
据悉,监管函表示,金科控股存在违规行为。
监管函称,金科股份2022年2月9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金科控股、黄红云、广东弘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红星家居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并生效,上述股东合计持有金科股份比例增加至29.3655%。
而根据金科股份2022年8月20日、8月24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强制平仓导致被动减持及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金科控股所持有的部分金科股份股票于8月16日至8月22日被强制平仓,减持数量合计5073.23万股,占金科股份总股本的0.95%,减持金额合计1.27亿元。
关于上述交易,深交所指出,金科投资未能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在首次减持金科股份股票的 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未能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在收购完成后18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金科股份股票。
监管函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3.4.1条、第3.4.12条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
深交所表示,希望金科投资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截至发稿前,金科股份报2.48元/股,跌幅1.59%,总市值132亿元。
从半年报披露的股东持股情况来看,截至6月30日,金科股份的实际控制人黄红云持有公司股份561419979股,已质押361950000股。
其实,自今年7月份以来,金科股份及其股东方,已经接获了来自交易所、证监局的4份监管函或警示函。监管的对象涵盖了上市公司实控人黄红云、金科投资控股、陶虹遐,以及上市公司的董事长等高管层。
有媒体表示,如此高密度的监管警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公司治理方面的短板,特别在信息披露等方面。
据公开信息显示,金科股份目前的业绩很不乐观。2022年上半年,金科股份收入313.22亿,同比下降28.77%,地产销售毛利率4.38%,同比下降14.63个百分比,归母净亏损14.37亿,去年同期为盈利37.05亿。
债务风险方面更是压力巨大。2022年6月末,金科股份一年内到期的债务360.56亿,同期的货币资金只有211.8亿,现金短债比仅为0.59,远远低于1的安全边界,短期资金缺口高达148.76亿。
日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金科股份及其下属公司,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金额约12.49亿元。
这是继今年8月份被北京市一中院判决执行7.98亿元以来,金科股份面临的第二笔大额被执行金额。
天眼查披露的信息显示,金科股份目前面临的被执行金额已经超过了21亿元。
此外,金科股份还被卷入经侦案件中。
日前,一份落款为“西安科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关于西安博翠天宸项目资金问题的催促函》在网上传播,引发市场关注。
在这份催促函中提到,经西安市住建局领导反馈,现阶段西安市延期交房工作办公室及市经侦等部门已介入该项目资金监管账户的资金流向调查,如不配合调查或不按期返还,将对集团及区域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立案调查。
在这份项目公司向集团总部提交的催促函中,明确表示,西安博翠天宸项目的监管资金,被违规调回总部的金额是6个亿。西安方面的经侦部门要求总部相关领导于9月7日到达西安,具体方案当面约谈并制定有效落地性的措施。
据工商资料显示,西安博翠天宸项目的开发公司“西安科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正是金科股份旗下的全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