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三收监管函 南方黑芝麻定增计划或难继续

/张垣

 

3月9日,因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深交所向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芝麻”)下发监管函,对包括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容州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广西黑五类食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多家公司及其高管李汉荣、李汉朝、李玉坚、李玉宇、甘政、李淑娴、李玉琦、韦清文、刘辉、李维昌、程富亮所做的违规行为做出通报。

据悉,这是三个月以来,黑芝麻第三次收到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2020年1月、9月,黑芝麻控股子公司广西黑五类物流有限公司、南方黑芝麻(容县)健康粮仓投资有限公司,两次通过第三方公司合计向关联方深圳市容州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账1460万元;2019年、2020年,黑芝麻客户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分别向关联方广西黑五类食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转移支付上市公司货款1033.82万元、5.13万元。深交所指出,上述行为构成黑芝麻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违规情形,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以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6.2.5条的规定。深圳市容州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广西黑五类食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3条以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4.2.3条、第4.2.10条的规定。

鉴于以上原因,深交所下发管理函告,一方面警戒相关公司、有关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另一方面提醒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以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上市公司股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据悉,黑芝麻始创于1984年,曾是不少80、90后的童年回忆。但曾带给人们香甜记忆的黑芝麻,最近着实“黑料”不断。

黑芝麻曾于1月29日发布业绩预告称,公司净利润将由盈转为亏,预计2021年亏损8500万元~1.2亿元之间。

3月8日晚,黑芝麻再遭利空,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深交所的监管函。至此,从2021年12月以来,黑芝麻已经收到三封监管函件,其中前两次分别为深交所通报批评处分、广西证监局监管措施决定书。

三封监管文件均直指在2017~2020年期间,公司股东、实控人及关联人对黑芝麻非经常性资金占用以及违规对外财务资助。这一系列监管文件引发了市场对于黑芝麻定增计划的担忧,也加深市场对公司治理能力的质疑。

其中,“非经常性资金占用”是黑芝麻近期频收监管函件的主要源头,函件中分别列举了黑芝麻3项此类违规问题:

第一件是2017年、2018 年,黑芝麻通过预付深圳同行同路广告有限公司广告款间接向控股股东广西黑五类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关联方划转资金分别不少于2053.77万元、4746.23万元。

第二件是2020年1月、9月,黑芝麻控股子公司广西黑五类物流有限公司、南方黑芝麻(容县)健康粮仓投资有限公司,通过第三方公司合计向关联方深圳市容州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账1460万元。

第三件是2019年、2020年,黑芝麻客户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分别向关联方广西黑五类食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转移支付上市公司货款1033.82万元、5.13万元。

在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外,黑芝麻在2018年1~4 月期间未经审议、披露分三次向天臣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资金合计1.35亿元,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06%,构成了“违规对外财务资助”。

而天臣新能源为黑芝麻董事长韦清文的配偶郑红梅控制的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在黑芝麻的三次“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中,“黑五类”全程参与。

据悉,广西黑五类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正是黑芝麻的最大股东,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韦清文,即黑芝麻董事长。

此外,李汉荣与李汉朝均持有超过28%的股权,是黑芝麻的实际控制人。

在2021年半年报中,公司对于股东关系这样描述:“李汉朝、李汉荣、李玉琦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韦清文、李汉朝、李汉荣、李玉琦为黑五类集团的股东,其中李汉朝、李汉荣为兄弟关系,李玉琦与李汉朝、李汉荣为叔侄关系,存在关联关系;股东韦清文、李汉朝、李汉荣、李玉琦及黑五类集团为一致行动人。”显然,黑芝麻是一家典型的家族式企业。

而此前,黑芝麻曾发布公告称,公司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将以2.60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461.54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000万元。

这一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广西黑五类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管函件的下发因此引发了市场对于黑芝麻能否顺利进行定增的广泛关注。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上市公司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而在深交所两次函件中,公司实控人以及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均被通报批评,根据法规,定增计划或难以继续。

上一篇:家族色彩浓郁的杨国福欲冲击“麻辣烫第一股”
下一篇:第三家金融法院呼之欲出 加强审判防止金融“脱实向虚”

舆情

更多

多媒体

更多

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