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家全国性银行上半年反腐“成绩单”:至少21人接受调查、23人被双开或开除党籍

银行业的反腐力度,被调查、被处分的银行高管名单是最直接的见证。

依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信息,财联社记者统计发现,今年上半年,21家全国性银行(国有六大行、政策性银行、全国性股份行)的高管团队中,至少有21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官方调查;23名落马高管被处分,被“双开”或开除党籍。

被调查者:21名银行高管入围,包括2名中管干部

1月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信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辽宁省分行资深经理任国庆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邮政纪检监察组和贵州省黔南州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这也是今年官宣首个接受调查的银行高管。

今日,据财联社记者统计,上半年至少有21名银行高管因为涉嫌违纪违法,接受官方调查。其中,中管干部有两人,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李吉平和中国农业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楼文龙。

此外,国有六大行中,接受调查的工行系高管包括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王芝斌,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原资深专家孙建勇,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应维云。

涉及农业银行系统的高管包括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高级专家刘志鸿、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原高级专家宋雷。

涉及中国银行系统的高管包括中国银行研究院首席研究员陈斌、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郭心刚,中国银行原数据中心副总经理杨志国。

涉及建设银行系统的包括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资深副经理范题、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李华峰,中国建设银行原资产管理业务中心副总经理童文涛。

涉及交通银行的落马高管为交通银行无锡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盛金才。涉及邮储银行的落马高管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原高级资深经理张军、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辽宁省分行资深经理任国庆。

政策性银行接受调查高管中,国开行有3人,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于泽水,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张弛,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王准。农发行有2人,包括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原一级总监卢纯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原客户三部总经理李光。

被处分者:23名落马高管开除党籍或双开

今年1月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文称,中国光大集团原董事长、光大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唐双宁被开除党籍。这也打响了今年银行业落马高管被公开处分的第一枪。

从人数来看,工、农、中、建、交、邮储等六大国有行中,接受“党纪政务处分”最多的当属工商银行,涉及人数高达10人。

具体来看,今年上半年工行系统被出任的人高管包括:工行办公室原副总经理级调研员侯进喜被开除党籍;工行原纪委书记刘立宪被开除党籍;工行总行资产管理部原总经理顾建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工行湖北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兼武汉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邱世杰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工行总行投资银行部原副总经理安丽艳被开除党籍;工行原副行长张红力被开除党籍;工行黑龙江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张晓辛被开除党籍;工行天津市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华耀纲被开除党籍;广东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黄明祥被开除党籍;工行福建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俞龙被开除党籍。

农业银行系统上半年有2人“党纪政务处分”结果公布,包括:中国农业银行江西省分行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马清升被双开;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刘树军被开除党籍。

中国银行系统上半年涉及人数有1人。5月11日,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建新被开除党籍。

建设银行系统上半年涉及人数有3人,包括:建行浙江省分行原资深副总经理李晓虹被开除党籍;建行宁夏分行原风险总监李惠被开除党籍;建行浙江省分行原副行长劳新江被双开。

交通银行系统涉及人数有3人,包括:交行广东省分行原行长周宝志被开除党籍;交行金融科技部原总经理周彦倜被双开;交银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孙毅坤被双开。

此外,政策性银行涉及3人,包括中国进出口银行原专职评审委员李济臣被开除党籍;中国进出口银行风险化解督导工作一组原组长朱灿璋被双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赵富洲被双开。

被审判者:招行田惠宇、中行刘连舸贪腐金额曝光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今年上半年,多名声名显赫的原银行行长、董事长也被提起公诉,其部分贪腐金额也对外公布。

今年2月5日,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行长田惠宇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一案,对被告人田惠宇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田惠宇被指控,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1亿余元。

4月12日,官方消息称,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唐双宁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由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唐双宁利用担任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监管一司司长职务上的便利,将其保管、使用的公共财物据为己有,数额特别巨大;唐双宁利用担任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监管一司司长,光大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职务调整、贷款获取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4月24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刘连舸受贿、违法发放贷款一案。检方指控,2010年至2023年,刘连舸利用担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索取、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1亿余元。此外,2017年底至2020年初,刘连舸在任职期间,明知相关企业不符合发放贷款条件,违反法律规定,推动向相关单位发放贷款共计人民币33.2亿余元,造成本金损失人民币1.9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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