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2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该审计报告披露了一些财政金融领域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本次审计源于2022年8月审计署对信托行业进行较大范围的入场摸底调查,该调查采取的是抽查方式,涉20余家信托公司,抽选的范围为地方国有控股的信托公司,央企控股、民营资本控股等不在审计范围之内。审查范围不单是账目,而是全面的审查,尤其是在业审方面,进行了很详尽的延伸审计。
此次审计署的报告披露了此前摸底调查的审计结果。审计署重点审计的 4 家中央金融机构和21家国有信托公司资产61.63万亿元、负债55.51万亿元,净资产收益率从0.9%到15.5%不等。
此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两大方面:
一是资产底数不实、管理不严。24 家金融机构通过直接少计、虚假处置、移至账外等方式,未如实反映风险资产3746.29亿元。4家中央金融机构还违规列支薪酬、营销等费用29.11亿元,其中2家26.95万平方米的办公和技术用房闲置。
二是违规开展业务。25家金融机构违规开展存贷、理财、 信托、保险等业务,其中银行存贷业务违规问题仍较高发,多表现为变相高息揽储、存贷挂钩、贷款审查不严等。
值得注意的是,审计的21家信托公司中,17 家有帮助实体企业实施粉饰报表、转移资金、隐瞒关联交易等违规行为。
与此同时,有8家信托公司借主业之名行违规之实,通过设立形式合规的资产服务信托计划等,协助多家企业发放网络贷款,并违规将尽职调查、风险评价等实质审核环节外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