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垣
维维股份7月18日公告,上交所对公司股东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维集团)予以监管警示。
决定书内容显示,2021年7月9日,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盛集团”)与公司股东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维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新盛集团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维维集团持有的公司215688000股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90%。2021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股东新盛集团及维维集团通知,上述协议转让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完成,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1年11月25日。本次股权转让后,维维集团持有公司5026350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1%,不再具有公司大股东身份。2022年2月28日,股东维维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21553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89%。
上交所指出,公司股东维维集团通过协议转让减持股份,并在减持后不再具有公司大股东身份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未按规定提前15个交易日履行减持预披露义务,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1条等有关规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决定对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
值得注意的是,维维集团此前已因此事被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Wind信息显示,今年3月初,维维股份股价创2021年1月初以来新高。今年2月28日,维维股份股价报收于4.65元,当日盘中最高价为4.74元,分别为年内第四高收盘价和第二高盘中价。
公司官网资料显示,维维集团组建于1992年。是一家以“大粮食、大食品”为主的跨行业、跨地区的大型企业集团,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国家级贸工农一体化重点企业。2000年,旗下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在上交所上市。
维维股份的主营业务为豆奶粉、植物蛋白饮料(液态豆奶)、乳品、茶叶等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粮食收购、仓储、贸易、加工业务。公司主要产品为固态冲调饮料、动植物蛋白液体饮料、茶类、粮食初加工产品。公司拥有“维维”“天山雪”“六朝松”“怡清源”等多个全国性知名品牌和商标,以及“维维大亨”等地方性知名品牌。维维股份曾经的经典广告词——“维维豆奶,欢乐开怀”可谓红极一时,家喻户晓。
据维维股份官网显示,1999年,维维集团年销售收入37.9亿元,利税4.2亿元。2000年6月30日,维维股份在上交所上市,募集资金10亿元,同时,维维集团开始实施以“稳定发展豆奶,全面进军乳业”为主要内容的二次创业战略,打造维维乳业。
作为民营企业的维维集团不仅是维维股份的创立者,也一直是其大股东。不过,目前维维集团与维维股份“分手”的迹象愈发明显。除了将持股转让放弃大股东地位外,据媒体报道,就在去年下半年,维维集团还将手中涉及“维维”的大量商标整体作价转让给了维维股份。
去年9月16日,维维股份与维维集团签署了《注册商标转让合同》,拟以5.73亿元的代价受让维维集团持有的“维维”系列172项商标。
11月25日,维维集团出售“维维”系列商标有了新进展,维维股份发布公告,称国家知识产权局、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商标注册处及加拿大知识产权局已就维维集团提交的172项“维维”系列商标转让申请进行了审核,对其中163项商标予以核准,已完成过户登记;其余9项商标为处于审查阶段的商标,因其与在先权利存在冲突,最终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这9项商标未予以核准注册,商标转让的申请也被驳回。
从转让商标到转让股份放弃大股东地位,维维集团似乎已经铁心与生产豆奶的维维股份分手。而这背后,则是维维股份业绩的持续下滑。2019~2021年,维维股份营收分别为50.39亿元、47.99亿元、45.68亿元,呈逐年递减趋势;同期,实现归母净利润0.73亿元、4.36亿元、2.23亿元。此外,2022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收11.18亿元,同比增长4.08%;但实现归母净利润仅为0.3亿元,同比下降52.75%。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同样是因为股东维维集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公司违规担保问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27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维维股份(600300)”变更为“ST维维”,直到2022年4月12日起其他风险警示被撤销,公司股票简称才恢复为“维维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