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3月15日消息 3月15日,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在人民银行公众号发布文章,指出金融机构应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等八项权利,并提示消费者可以通过现场协商、电话或线上渠道、金融监管部门、寻求调解或司法帮助等四大途径进行正当维权。
人民银行消保局表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金融机构应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八项权利。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对金融机构的投诉受理渠道公示有明确要求,要求金融机构尽可能提供投诉便利,让金融消费者能够及时、有效地通过银行自由渠道反映诉求。
人民银行消保局提示了四种正当维权途径:
现场协商。当在营业网点办理业务时发生金融消费纠纷,通过现场沟通与协商解决最高效,协商不成可以拨打营业网点公示的相关负责人电话,提出自身的合理诉求。
电话或线上渠道。当我们不在营业网点或觉得营业网点已无法解决纠纷时,可以通过金融机构的统一客服电话或线上渠道(如官网)进行投诉。
金融监管部门。当我们的问题无法通过金融机构投诉成功解决时,可以向金融机构所在地的人民银行或银保监局投诉。
寻求调解或司法帮助。金融消费者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来解决纠纷,也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人民银行消保局表示,为帮助金融消费者学习金融知识、提高风险意识和理性维权能力,人民银行自2022年3月15日起开展以“权利 责任 风险”为主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