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垣
近日,盛时钟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时股份”)更新了招股书,公司拟冲刺主板上市。此次IPO,盛时股份计划募资25.07亿元,除了13.31亿元将用于终端零售网络建设及升级项目外,剩余的10亿元和1.76亿元分别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和维修业务体系升级项目。
2005年9月26日,以北京亨得利和上海新宇为主体,亨得利集团完成重组,并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招股书显示,盛时股份实控人,张瑜平,1960年1月出生,中国香港籍,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已取得澳大利亚居留权。
张瑜平在国内也被称之为“钟表大王”,而盛时股份的成立则是得益于亨得利。据了解,2016年底,亨得利将其内地业务以35亿元的对价出售给董事局主席张瑜平,自己专注于其他市场的业务。张瑜平以此为基础,重新组建了如今的盛时股份。
资料显示,盛时股份是一家腕表全渠道流通服务商,专业从事中高端腕表零售、批发业务,并提供售后服务和周边产品等,每年销售的腕表数量超过160万只。涵盖的品牌包括宝玑、宝珀、欧米茄、朗格、江诗丹顿、劳力士、宝格丽等。其中,超9成收入来自腕表销售。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持股35%的譽丰有限公司,背后的实控人为张瑜平,同时也是亨得利的实控人。
不过,拿到亨得利内地业务的盛时股份营收并没有出现飞跃的发展,招股书显示,2018~2021年1~6月份,盛时股份的营业收入分别为91.09亿元、95.21亿元、103.79亿元和63.13亿元。2019年、2020年营收增幅分别为4.52%、9.01%。
而亨得利的情况却不太理想,2016年的营收还有113亿元,到了2020年底营收只有12.2亿元,相当于原来的零头,而亨得利目前股价相比2016年跌近40%。
此外,因同为做手表业务,亨得利与盛时股份还存在同业竞争的问题。
对于同业竞争,盛时股份表示,2020年亨得利已经通过出售或关店的方式终止所有腕表实体门店的经营,整体结束了腕表零售业务的运营。
盛时股份还表示,亨得利的腕表配套产品制造业务在主要供应商、主要原材料、主要客户和主要产品来看,均与自己主营业务存在明显差异,不存在重叠的情况。腕表配套产品制造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分别属于零配件生产和成品销售,相互之间不存在替代关系、竞争关系,也不存在任何利益冲突,因此,亨得利控股的腕表配套产品制造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盛时股份与亨得利虽然不存在同业竞争,但截至2021年6月末,仍有14家实体门店依然采用“亨得利”作为店招,仍有多家子公司使用“亨得利”作为登记名称。
对此,盛时股份则表示,截止目前国内没有任何一个主体在钟表销售及维修领域取得了“亨得利”的商标注册权。亨得利控股亦未在中国大陆注册“亨得利”商标。鉴于公司多家子公司已合法在名称中使用了“亨得利”作为企业字号,所以盛时股份有权在该等公司下属的部分门店中使用“亨得利”作为店招。
而近年来,香港等地的手表销售业务,在多重因素影响下日益下滑,但内地市场的表现一直较为稳定。于是,亨得利萌生了分拆到A股上市的想法。
亨得利分拆谋求A股上市,还吸引了一众资本的关注。盛时股份背后的超豪华股东团包括,京东、海尔、深创投、国盛资本、农业银行等。
不过,现如今盛时股份的批发业务规模呈下降趋势,批发业务收入由2018年的32.61亿元下降到2020年的24.06亿元,甚至2021年上半年仅为13.13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更是从2018年的36.02%下降到2021年上半年的22.16%。
对此,盛时股份解释称,批发业务收入下降一方面是因为疫情影响,另一方面是由于公司腕表品牌大多属于中档品牌,随着消费者购买力的提升,对中档腕表的消费需求下降。
主营业务萎靡不振势必也会影响公司整体利润。2018~2020年,盛时股份实现营业收入91.09亿元、95.21亿元、103.79亿元,2019年、2020年营收增幅分别为4.52%、9.01%;同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01亿元、5.95亿元、5.36亿元,2019年、2020年归母净利增幅分别为18.86%、-9.9%。
此外,报告期内,盛时股份的存货呈现上升趋势。2018~2020年,公司存货金额分别为40.41亿元、41.23亿元和46.83亿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56.88%、53.76%和57.11%。对此,盛时股份称,为维护实体门店的品牌形象,需要在每家门店中陈列展示具有代表性的腕表,这些陈列展示腕表往往售价较高且型号丰富;为了满足下游经销商的进货需求,要保持一定数量的腕表安全库存。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募资中盛时股份要用近4成的金额补充流动资金,可是报告期内公司却多次进行分红,仅2020年就突击分红5.5亿元,近三年累计分红11.6亿元。
招股书数据显示,2018-2021年1~6月份,盛时股份的货币资金分别约4.8亿元、8.22亿元、5.52亿元、10.26亿元,2020年虽然分红了5.5亿元,但截止2021年6月份,账上还有10.26亿元的货币资金。
盛时股份分红后以募集资金进行补流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没有损害公司利益,是否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等问题引起了监管层的注意。
对于这些问题,盛时股份在招股书中表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在相关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和盛时股份律师也表示,盛时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