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4月16日金融监管总局开出金罚决字〔2024〕1号罚单,处罚对象为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
第一,隐瞒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
第二,通过关联方虚假列支费用;
第三,通过关联交易监管系统报送的报表存在错报漏报;
第四,将保险资金运用形成的投资资产用于向他人发放贷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金融监管总局对众安财险罚款180万元;对时任众安财险3名副总经理宋振华、张勇博、李高峰均处以警告,并分别罚款7万元、10万元、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