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8日电(中新财经记者 谢艺观)3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2023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于军表示,2022年3月1日,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截至2022年底,全国登记在册市场主体1.69亿户,较2021年底增长10.03%。
据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任端平介绍,《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以来,一是办理登记更加便捷高效。《条例》出台后,为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实落细。市场监管总局同步制订并实施了配套规定《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一方面将市场主体申请类、审核类、通知类文书压减近一半,取消了6项证明材料,显著降低了市场主体办事成本。另一方面《条例》取消受理环节,推行形式审查、当场登记,为各地提高登记效率、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供了制度支撑。
二是方便市场主体更好适应市场变化。一方面创设歇业制度。2022年,全国向登记机关办理歇业备案的市场主体共有23184户,更多市场主体正逐步熟悉和利用歇业制度实现“停机保号”,从容面对自身的经营困难。另一方面为市场主体跨地经营提供便利。《条例》明确要求迁出地登记机关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移交市场主体档案等相关材料。
三是市场主体退出渠道更加通畅。市场主体普通注销程序推出了清算组备案改公示等优化措施,新增的简易注销程序明确市场主体提出申请并公示后,如没有收到异议,最短21天就可以完成整个注销流程。2022年,有246.9万户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简易注销登记程序退出市场,占同期注销总量的69.5%(355.2万户),简易注销占比高于去年(55.1%)14个百分点,简易注销登记程序受到普遍欢迎。(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