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刷屏的“年终奖计税政策将变”话题讨论迎来政策回应。
12月2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实施三项个税优惠政策,其中就包括对年终奖税收优惠延期两年,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税收优惠延期一年。
根据测算,单独计税适合工资收入大于年终奖的个人群体。进一步看,根据测算,年终奖高于3.6万元,且年终奖+年薪(五险一金、专项附加等扣除)高于9.6万的群体来说将主要受益。不过,需要提醒的是,政策对能够拿到高奖金的纳税人很可能影响小。
据央视新闻联播,为减轻个人所得税负担,缓解中低收入群体压力,会议决定,一是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延至2023年底。二是将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或年度汇算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免予补税政策延至2023年底。三是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政策延至2022年底。前述政策一年可减税1100亿元。
其中,获得延期第一项优惠政策就是一段时间以来备受关注的“年终奖计税方式将变”政策。该政策始于2019年1月1日,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文件,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