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留之际,肺结核病患者、乡村小学退休教师伦佑希望回家。
在此之前,老人已经在ICU抢救了数日。他的子女们说:“父亲因为手术后多器官衰竭,终究没有救过来,我们还是非常感谢医生和护士,他们已经尽力了。”
按照官方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120救护车不能将这类病人送回家,而自己开车显然更不现实。
父亲活着回家的愿望还是要完成。焦虑的女儿在等电梯时,发现医院电梯摁钮上放着一张小卡片,上面写着“救护转运中心”,并配上了救护车、担架、呼吸机的图片和一个联系电话号码。
医生判断父亲的生命不到三天,如何让随时可能撒手人寰的父亲活着回到家乡,家属的心情越来越急迫。
这张纸片,成了他们能找到的最近在眼前的希望。
两天逾万元支出:转运费2800元,8000元租设备
病人家属的电话打过去,对方迅速给出了自己的报价:从安徽胸科医院至铜陵北部乡村的家里,全程127公里,转运费2800元。
2024年2月20日上午,办理出院手续,11时10分,带着120标识的“救护车”接人离开医院。从外观来看,这辆转运车和正规120车辆长得并无二致。
12时50分快到家时,车上人员告诉家属:“如果需要租用仪器(呼吸机、制氧机和微量泵),等下车后跟救护车司机具体谈。”
下车后,病人被转移到床上。司机告诉家属,无创呼吸机、制氧机和微量泵的两天起租,租金是8000元,押金20000元。
老人回家就是为了见众多亲人最后一面,在人世多留一分钟也是好的。慌乱中的家属,没有仔细思量,就答应了租用仪器。
司机交代完使用仪器的注意事项后,加微信,收取转运费、租金和押金,约定两天后归还仪器。
2月21日,回老家一天后,父亲病逝。机器设备约定必须两天起租,子女们还是为此支付了8000元的租金。
办完丧事,子女们才发现,这类家用制氧和呼吸设备,在电商平台上的售价也只有数千元。
乡村小学教师的子女们并不知道,这次交易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市场经济行为,它踩在我国院后转运和非急救医疗转运领域的痛点。
由官方承认的正规非急救转运的费用究竟是多少?
2024年3月,澎湃新闻记者拨打某地专门负责非急救转运的电话“962120”,工作人员称,市内3公里内非急救转运救护车的起步价格为198元,超过3公里后,每公里6.5元。市外每公里10元。“呼吸机等设备前4小时的租金为200元,超过后每小时100元,护士的陪护费用另算。”
在答复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安徽省卫健委称,2018年以来,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省卫生健康委认真履职,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整治非法救护车转运等。
2024年3月13日,合肥市卫健委发布《关于征求《关于开展非急救转运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开展非急救转运前提供服务者应与服务对象事先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条款。严禁未明码标价、私自加价等行为。
为亲情买单高额费用:解了自己燃眉之急
放眼全国,这不是个案。
2019年7月,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曾报道河南警方打击“黑120”的专项行动。央视称,在“黑救护车”上,病人的爱心、孝心都被变成了别人赚钱的工具。
2021年6月,福州本地媒体曾披露福州各大医院周边的“黑救护车”乱象,其数量从2020年下半年开始暴增。
2022年11月,一条哈尔滨五常市“救护车坐地起价”的短视频在互联网广泛传播。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11月5日,五常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11月1日,五常警方依法查处一起涉嫌强迫交易案件,三名涉案嫌疑人全部到案。
官方通报称,经查,10月28日凌晨,在五常市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值机员王某介绍下,何某祥驾驶新购置的悬挂临时牌照的救护车(该救护车无合法经营手续),与其雇佣的随车护士王某睿一同转运病人。途中,王某睿以被褥费、针剂费、消毒费等名目提高价格,强迫被害人支付高额费用,何某祥以返回出发地或半路停车的方式强迫被害人支付。目前,三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4年3月3日,澎湃新闻记者前往安徽省立医院(南区),这家省级三甲医院的急诊、门诊和住院部的公共活动区域,没有其他医院随处可见的黑救护车小广告,但该院住院部某科室护士站工作台外侧,放置了一张“救护转运中心”小卡片。经营者耿某在电话里告诉记者,运输路程120公里,路费1000多点。租用有创呼吸机,每小时400元,全天租金是4000元。租用无创呼吸机,每天租金是1000元,制氧机按情况收费,一般每天1000元。
耿某在电话里说:“我来给你科普一下,像这种放弃医疗的病人,一般极少能撑过两天,很多是撑不过一天。”
2019年7月,中纪委网站发表《评论|“黑救护车”横行十年,是不知还是不管》指出,不知,似乎不可能。这些“黑救护车”只是把车内后排座椅拆除,放上一张担架床,车身喷个红十字标志。如此低劣的伪装手法,且一下增加几十辆车,包括医院在内的主管部门怎会连该地有多少辆正规救护车都不知道,岂能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澎湃新闻在采访过程中发现,由于转运车辆和正规120救护车长得非常类似,病人家属一开始并没有察觉异样,但即使后期价格虚高,他们也觉得为了完成老人最后落叶归根的心愿,这个钱必须得出。
而此前打黑的媒体报道中,也提及,在警方打掉哈医大附一的黑救护车团伙后,惊讶地发现,很多黑救护车的受害者并不愿意作证。
许多被害人表示,当时曾经向120求助,想找正规救护车转运,但120并没能及时提供服务。这些被害人表示,黑救护车虽然收费高,但毕竟及时出现,解了自己的燃眉之急。
在一个非正式场合,某省卫生系统一名官员向澎湃新闻表示,我以前只知道呼吸机租金高,但没想到两天就要8000元,“希望舆论广泛讨论后,这个行业的问题能得到妥善解决。”
原因:市场需求是“黑120”的生存空间
江苏某医院一位不愿意公开姓名的医生向澎湃新闻透露,中国人叶落归根和寿终正寝的传统观念,让那些面临生命终点的病人在放弃继续医疗后,往往选择回家。“非法120能够屡禁不止,根本原因是市场需求一直存在。”
2013年11月29日,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区域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地理环境、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配置救护车。
根据《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院前医疗急救是指由急救中心(站)和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网络医院按照统一指挥调度,在患者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在医疗机构外开展的以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以及监护为主的医疗活动。非急救患者转运是指经医疗机构治疗康复后出院送至非医疗机构,需要特殊车辆进行转运且不需要任何医疗行为的相关业务。
市场需求量较大的院后非急救医疗转运,并没有被纳入医疗管理。该《办法》规定,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不得将救护车用于非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2018年12月12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答网民关于“‘黑’救护车活跃,院前急救、院后转运需加强规范管理”的留言》。
针对目前部分省市存在“黑救护车”经营非急救患者转运工作的现象,国家卫健委首先加强打击“黑救护车”。
国家卫健委称,2018年8月,国家卫健委联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意见》,明确提出要联合有关部门对“黑救护车”等现象进行严厉打击,净化行业环境。
国家卫健委承诺,下一步工作:一是加强对非急救患者转运工作的管理。研究制定非急救患者转运工作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准入标准,明确非急救患者转运服务范围,联合有关部门制定非急救转运车辆标准规范,制定非急救患者转运的收费标准并明确主要监管部门及职责,保证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二是探索多种途径提供非急救患者转运服务。鼓励各省市区行政部门因地制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多途径满足人民群众对非急救患者转运的服务需求。三是开展联合执法。联合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针对“黑救护车”的运营及衍生问题予以打击,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有关单位、个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对策:非急救转运的社会化探索
在中国政府网的上述文章中,国家卫健委鼓励各省市对规范非急救转运进行积极探索。
澎湃新闻采访发现,各地政府对于这一领域的探索一直在推进中,而不同地区采取了不同的路线。
国家卫健委举例,上海市为规范非急救患者转运服务,于2018年4月份在上海市“120”调度中心专门开通了“962120”康复出院专线,单独受理和调派送回家专用车辆,在业务受理与车辆调度上实现了与急救业务的剥离。
“962120”的运行,一方面减轻了急救受理与调度的压力,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日益增长的非急救转运需求。
2024年3月15日,澎湃新闻记者拨打上海市962120电话,工作人员答复,非急救用车每公里14元,并不提供租借呼吸机业务。
公开报道显示,哈尔滨早在2020年公布了非医疗急救转运号码“96120”,这是由当地市委、市政府、市卫健委三方督导下的官方转运业务。
哈尔滨市96120电话的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收费三公里内起步价206元,超过3公里,每公里加收10元。如果转运途中需要使用呼吸机,则起步价为304元,超出3公里每公里12元。另外,政府每公里给予2公里补贴,所以每公里减2元。单呼吸机租用每天1500元,三天起租。
2021年4月,东莞市发布《关于做好非急救医疗转运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该文件要求非急救医疗转运业务必须由医疗机构承担,同时对医疗机构的硬件做了详细的规定。
该文件要求开通专用服务电话,建立医疗转运调度信息系统(能查询和记录患者基本信息、车辆行驶定位及轨迹、从业人员、收费、基本病情记录等信息)。通话录音至少留存3个月,信息系统记录长期存储,可随时接受监督检查。
社会化资源支持也是非急救转运改革的一个方向。
江苏省南京市于2018年8月正式启动了非急救患者转运社会化服务工作,由南京长客非急救转运服务有限公司承担相关工作。非急救转运公司按120急救中心标准建立了24小时调度中心,并开通了非急救患者转运呼叫专线“962120”。
天眼查信息显示,南京长客非急救转运服务有限公司的股东为江苏长运定制客运服务南京有限公司和南京金旅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两家公司股东均为个人。
2023年8月,泉州发布《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开展非急救转运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鼓励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建立非急救转运社会化服务平台,逐步规范全市非急救转运服务工作,实现非急救转运服务与院前急救的分类管理有序运行,增加非急救转运服务供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合法权益。
《意见》规定,考虑到非急救转运工作风险较大,要求较高,向社会公开征招、严格遴选承运单位,优先选择年度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为AA级以上道路客运企业,承担市区医疗机构非急救转运业务。
2024年3月13日,合肥市卫健委发布《关于征求《关于开展非急救转运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合肥市卫健委同样并没有要求非急救医疗转运业务必须由医疗机构承担。
合肥版征求意见稿称,非急救转运工作专业要求高、安全责任大,应选择管理制度健全、信誉好的企业承担非急救转运任务,优先选择具有省际包车客运资质且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为AAA级道路客运企业,承担市区医疗机构非急救转运业务。
在公众尤为关注的价格问题上,合肥版征求意见稿要求,实行收费公示和结算清单制度,提供统一的收费票据。开展非急救转运前提供服务者应与服务对象事先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条款。严禁未明码标价、私自加价等行为。
这类探索的显然值得期待,能不能让“黑救护车”现象得到遏制,让那些非急救转运病人真正找到车,及时坐上车,还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稿件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