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认定台湾地区对大陆贸易限制措施构成贸易壁垒

12月15日,商务部发布关于就台湾地区对大陆贸易限制措施进行贸易壁垒调查最终结论的公告。根据调查结果和《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商务部认定,台湾地区对大陆贸易限制措施存在《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第三条所规定的情形,构成贸易壁垒。

商务部公告2023年第54号 商务部关于就台湾地区对大陆贸易限制措施进行贸易壁垒调查最终结论的公告

应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和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有关规定,商务部于2023年4月12日发布2023年第11号公告,决定就台湾地区制定并正在实施的禁止进口大陆产品的相关措施进行贸易壁垒调查。

鉴于本案情况复杂,商务部于2023年10月9日发布2023年第35号公告,决定将该调查的期限延长3个月,即本案调查期限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12日。

现本调查结束,根据调查结果和《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商务部认定,台湾地区对大陆贸易限制措施存在《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第三条所规定的情形,构成贸易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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