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4 日午间,你公司披露《关于拟对部分算
力服务业务收费价格上调的公告》,随后在你公司微信公众
号发布部分算力服务业务收费价格上调的信息。因你公司管
理和内部控制不到位,导致上述微信公众号文章正式发出前,
临时预览链接泄露,造成公众误解。同时,你公司在相关公
告中并未充分论述价格调整对经营业绩的影响,也未能充分
披露公司算力服务业务的风险。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第 5.3.2 条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 8.1.10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
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
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2
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3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