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关于对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4 日午间,你公司披露《关于拟对部分算力服务业务收费价格上调的公告》,随后在你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部分算力服务业务收费价格上调的信息。因你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不到位,导致上述微信公众号文章正式发出前,临时预览链接泄露,造成公众误解。同时,你公司在相关公告中并未充分论述价格调整对经营业绩的影响,也未能充分披露公司算力服务业务的风险。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第 5.3.2 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8.1.10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3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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