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声: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转自: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田鹏 刘萌

6月5日,国新办举行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关情况。

“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印发实施。文件出台一年多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李春临介绍,具体来看,一是废止、修订和纠正了一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等;二是在完善产权、市场准入、公平竞争、信用等方面出台了一批配套政策等;三是重点领域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包括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全面启动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等;四是整治了一批突出问题,加大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等。

“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取得初步成效,社会共识进一步增强,重点任务的实施路径进一步明确。”李春临说。

谈及下一步如何开展统一市场监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综合规划司司长朱剑桥表示,一是加大对市场干预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对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政策措施开展专项清理,坚决查处限定交易、妨碍商品要素资源自由流通等行为。二是夯实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规则基础。优化企业跨区域迁移登记注册制度。三是狠抓旨在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的质量治理。实施质量基础设施升级增效工程,积极推进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建设,建立重点产品召回追溯体系。四是强化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建设。规范市场监管领域自由裁量权,促进企业信用信息互通互认,加快市场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司长周强表示,一是持续扩大市场准入。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取消或放宽外资准入限制。二是加大投资促进工作力度。依托重大经贸展会和各类投资促进机制,支持各地“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开展招商引资活动。三是持续做好外资企业服务。推动外资标志性项目加快落地建设,支持存量外资企业良好发展。四是营造国际一流外商投资环境。聚焦政府采购、招投标、标准制定等领域,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政策措施,保障外资企业平等参与。

针对未来如何更好推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更有效地落地,李春临表示,第一,针对当前突出问题抓紧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对市场准入和退出、强制产业配套或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以及政府采购等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第二,加快完善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配套政策。第三,完善适应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长效体制机制。以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为导向,进一步完善财税、统计以及地方政绩考核制度。第四,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部门协调机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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