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在多领域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限制

新华社北京10月22日电(记者于佳欣)商务部22日印发“十四五”利用外资发展规划。根据规划,“十四五”期间,我国将在法律、运输、金融、信息传输、教育、医疗等领域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准入限制,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我国利用外资规模位居世界前列,利用外资结构持续优化,与对外投资、对外贸易、促进消费的联动作用进一步加强。根据规划列出的预期性量化指标,到2025年,我国将累计实际使用外资7000亿美元,高技术产业吸收外资占比达30%。

规划的一个突出特色是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在压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方面,规划提出,持续推进制造业、服务业、农业扩大开放,逐步放宽外商投资股比限制,在更多领域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

在放宽重点领域准入门槛方面,规划提出,有序推进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相关业务开放。推动放宽外商投资法律、运输等行业业务范围、人员资质等要求。稳妥推进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期货等金融领域开放。稳步深化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放宽优质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条件。

在持续减少市场准入限制方面,明确进一步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减少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领域准入许可事项,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等。

此外,规划还从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强化开放平台功能、提升外商投资促进服务水平、完善外商投资管理体制、优化外商投资环境、促进国际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等方面作出部署。

商务部数据显示,“十三五”时期,以美元计,我国新设外资企业、实际使用外资较“十二五”时期分别增长61.8%和10.4%,吸引外资占全球跨国投资总额的比重从2015年的6.7%提升至2020年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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