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政府网11月24日消息,《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廊坊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发布,国务院同意在廊坊市、沧州市、运城市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名称分别为中国(城市或地区名)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此前,国务院分别在2015年3月份、2016年1月份、2018年7月份、2019年12月份、2020年4月份、2022年1月份,分6批在杭州、宁波、天津等132个城市开展了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此次,国务院批复同意再新设33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至此,全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达到165个。
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扩围填补了西藏自治区没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空白,7次扩围呈现由东部、南部沿海地区向内陆省份扩展,从中心城市、省会城市向二三线城市延伸的特点,覆盖31个省份。
中信证券(19.370, 0.27, 1.41%)首席经济学家明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从布局时间来看,基于相关实践经验的积累,相邻批次获批的间隔时间有所缩短;从区域布局来看,已基本形成内陆和沿海、东部和西部两个维度的联动,有助于区域协同发展。
《批复》要求,“复制推广前六批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发挥跨境电子商务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数字化发展的积极作用,推动外贸优化升级,加快建设贸易强国。”
今年4月份,“2021年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评估”结果出炉,这是自2015年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来,商务部首次对全国前五批共105个综试区开展建设进展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