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同意上海、重庆外资旅行社从事出境游业务,释放出怎样的信号

10月8日,中央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天津、上海、海南、重庆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同意自即日起至2024年4月8日,在相关省市暂时调整实施《旅行社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其中提到,允许在上海、重庆设立并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引发旅游业界关注。

根据此前《旅行社条例》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外商投资旅行社不得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的业务,但国务院决定或者我国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和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另有规定的除外。经过此次调整,允许在上海、重庆设立并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

对此,旅游行业人士解读认为,尽管当前出境游仍处于暂停状态,在上海、重庆两地开放外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游业务仍是一种积极信号,中国的旅游市场开放程度进一步扩展。

目前,上海已有包括上海佳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地中海邮轮旅行社上海有限公司、上海金悦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在内的31家外商投资旅行社,其中设置在自贸区内的13家外商投资旅行社中,有5家已经申请并获得了出境游经营资质,均属试点性质。2017年9月,万程(上海)旅行社有限公司获批成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首家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外商独资(港资)旅行社,也是大陆此类企业中第一家获得出境游经营资质的。

春秋旅游副总经理周卫红表示,此次法规调整有望将外商投资旅行社经营出境游的范围进一步扩展,体现了中国的开放在不同领域得到进一步深化,旅游领域也是其中之一。同时,外商投资旅行社经营出境游仍然实行许可制度,获得经营资质需符合一定条件且首先提出申请,并非毫无门槛。从积极的层面来说,一旦更多外资旅行社将来加入出境游经营领域,有望给旅游市场带来更丰富和有竞争力的产品

比如,一些在欧美市场深耕多年的地接社获得相应资质后,可望在中国市场推出相应目的地的深度游及特色产品,优化既有出境旅游产品的结构。对于国内已有的出境社来说,这意味着竞争将更加激烈,但也会给中国旅游企业在入境游和出境游市场带来新的合作机会。“出境游重新放开后,旅游业到底会呈现除什么样的状态,大家都还在摸索中。除了出境游,我们在入境游上也可以做更多拓展,也可以和外资社展开合作,同时加强国内游这个传统强项。总之,未来旅行社不能仅仅是只盯着某一块市场。”周卫红说。

旅游行业人士同时提出,更多外商投资旅行社的进入,未来也将会带来旅游人才的合理流动。“外商投资旅行社要进入中国,就需要招募懂得中国市场的旅游人才,这对国内的旅行社也是一种无形的压力,让我们需要更多地重视人才管理。当然,人才是随着市场流动的,可以出去也可以再回来,看市场如何引导。”

由于当下出境游仍未开放,因此这一法规调整带来的直接影响不会立刻显现。“现在放开不是最好的时候,但对外商投资旅行社来说是一个机会。等到疫情平复后再开放,就可能有点晚了。”相关行业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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