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有关情况。
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杨荫凯介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2011年建立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并先后于2014年、2016年、2021年三次作了修订完善。各地相应建立健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积极开展价格临时补贴发放等工作,有力缓解了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2020年3~6月,国务院决定对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实行阶段性“提标扩围”,将补贴标准提高一倍,同时扩大保障范围,起到了雪中送炭的效果,对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2020年以来各地累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约315亿元,惠及困难群众5.3亿人次。
今年以来,在国际通胀居高不下的背景下,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加强重点商品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切实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国内物价运行总体平稳。1~7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累计同比上涨1.8%,7月当月同比上涨2.7%,远低于美欧等主要经济体和多数新兴市场国家水平。总体判断,今年全年3%左右的CPI预期调控目标是可以实现的。但同时也要看到,受输入性通胀压力和猪肉价格季节性上涨等因素影响,叠加去年同期低基数效应,今年后几个月到明年一季度国内物价水平可能比前几个月略高一些。特别是受疫情、灾情等影响,困难群众数量有所增多,基本生活可能面临较大压力,即使国内物价涨幅不大,困难群众的感受可能比较明显。
为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今年以来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兜底保障措施,加大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力度。一是指导各地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二是加大遇困群众临时救助力度,指导各地为符合条件的未参保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众,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三是全面落实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纳入低保和特困供养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四是加快推进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指导各地简化优化救助程序,提高社会救助时效。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力度的举措,要求全面落实低保扩围政策、尽快将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加大遇困群众救助力度、抓紧把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的政策落实到位,同时决定自今年9月份至明年3月份,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实行“扩大保障范围、降低启动条件”政策,加大对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力度,切实兜住兜牢民生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