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发展大城市周边县城 积极培育专业功能县城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将加快发展大城市周边县城,积极培育专业功能县城。支持大城市周边县城发展成为与邻近大城市通勤便捷、功能互补、产业配套的卫星县城。支持具有资源、交通等优势的县城发展成为先进制造、商贸流通、文化旅游等专业功能县城。

《意见》提出,到2025年,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县城短板弱项进一步补齐补强,一批具有良好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集聚人口经济条件较好的县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公共资源配置与常住人口规模基本匹配,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市政设施基本完备,公共服务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有效改善,综合承载能力明显增强,农民到县城就业安家规模不断扩大,县城居民生活品质明显改善。

《意见》提出,要科学把握功能定位,分类引导县城发展方向。将加快发展大城市周边县城、积极培育专业功能县城、合理发展农产品(5.930-0.22-3.58%)主产区县城、有序发展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引导人口流失县城转型发展。

在发展大城市周边县城上,《意见》提出,将支持位于城市群和都市圈范围内的县城融入邻近大城市建设发展,主动承接人口、产业、功能特别是一般性制造业、区域性物流基地、专业市场、过度集中的公共服务资源疏解转移,强化快速交通连接,发展成为与邻近大城市通勤便捷、功能互补、产业配套的卫星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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