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深交所对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发出监管函,监管函指出:
“根据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213 号)查明的事实,你公司 2018 年和 2019 年发生多笔贸易类业务,相关业务收入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导致你公司2018 年和 2019 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 6,522.63 万元、3,623.27 万元,占当期营业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77%、0.41%。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 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