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0月29日,欧盟委员会不顾中方反对,在理由完全站不住脚的情况下宣布结束“反补贴调查”,执意对中国电动汽车征收为期五年的所谓“最终反补贴税”。
30日,商务部发布声明指出,中方对裁决结果不认同、不接受,已就此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提出诉讼。中方将继续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坚决维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根据欧盟委员会当天发布声明,在原有10%关税的基础上,中国出口生产商将被加征以下反补贴税:
比亚迪:17.0%;吉利:18.8%;上汽:35.3%;
其他合作公司将被征收20.7%的关税;
在提出单独审查请求后,特斯拉将被征收7.8%的税率;
其他所有不合作的公司将承担35.3%的关税。
声明称,最终关税将自当地时间31日生效之日起开始征收。今年7月4日对中国电动汽车征收的临时关税将不予征收。上述措施将在5年期限结束时到期,除非期间启动有效期审查。
声明同时说,欧盟和中国继续努力寻找与世贸组织兼容的替代解决方案。此外,欧盟委员会还对与个别出口商就价格承诺进行单独谈判持开放态度。
但据欧盟中国商会(CCCEU)微信公号最新消息,29日傍晚,终裁方案即被发布至欧盟官方公报。这意味着对中国进口纯电动汽车征收为期五年的额外反补贴税将于10月30日零时生效,比原计划“提前”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