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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万静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集中攻关试点的通知》,选取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吉林省、浙江省、山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厅、委)开展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集中攻关试点。
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将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列为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明确提出要“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鼓励有工作基础的地区先行开展集中攻关和创新示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施方案和典型经验”。试点工作将立足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以经营主体需求为导向,聚焦企业反映的迁移难点堵点痛点,通过“流程再造、系统优化、业务协同、完善规则”,深化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改革,切实提升企业迁移登记的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推动实现“一地、一窗、一网、一次办结”。
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强对试点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总结梳理,及时将试点成果转化为优化企业迁移登记的政策措施,对典型案例经验加强宣传推广,推动“一地创新、多地复用”,切实提升企业迁移便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