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财税改革主要任务明确。
7月21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下称《决定》)。其中在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中,明确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主要任务。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主要从预算制度、税收制度、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等领域作出相应改革部署。
预算制度改革方面
在预算制度改革方面,《决定》提出了七大主要任务:
健全预算制度,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
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绩效评价制度,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
强化对预算编制和财政政策的宏观指导。
加强公共服务绩效管理,强化事前功能评估。
深化零基预算改革。
统一预算分配权,提高预算管理统一性、规范性,完善预算公开和监督制度。
完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税收制度方面
在税收制度方面,《决定》要求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优化税制结构。主要任务有以下四个方面:
研究同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
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支持机制。
健全直接税体系,完善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规范经营所得、资本所得、财产所得税收政策,实行劳动性所得统一征税。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央地财政关系方面
在央地财政关系方面,《决定》要求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具体来看改革主要任务有9项:
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拓展地方税源,适当扩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清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提升市县财力同事权相匹配程度。
建立促进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
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和抵扣链条,优化共享税分享比例。
研究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为地方附加税,授权地方在一定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
合理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适当扩大用作资本金的领域、规模、比例。
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加快地方融资平台改革转型。
规范非税收入管理,适当下沉部分非税收入管理权限,由地方结合实际差别化管理。
适当加强中央事权、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例。中央财政事权原则上通过中央本级安排支出,减少委托地方代行的中央财政事权。不得违规要求地方安排配套资金,确需委托地方行使事权的,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安排资金。
中国人民大学财税研究所执行所长吕冰洋教授告诉第一财经,三中全会关于财税体制提出系统性改革方案,它涵盖了预算、税收制度、政府间财政关系、地方债管理这四方面重要内容,信息量非常大。其中政府间财政关系或者说财政体制改革值得期待,而在财政体制中,健全地方税系以保障地方财政收入、减少地方财政支出责任、减轻地方财政压力的改革意图比较明显。
吕冰洋表示,在健全地方税系的改革措施中,侧重点有三个,分别是推进消费税征税环节下移并下划地方,优化增值税分享比例,改革和合并地方附加税,这三方面改革均有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作用,不过《决定》提出的改革是方向性的,地方税系建设影响广泛,具体改革设计仍需要慎重比较各种方案利弊并做出合理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