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回应“IPO倒查10年”传闻:目前没有安排 将持续提升执法能力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将倒查IPO其余人十年财务情况,此番言论引起广泛关注。

报道称,根据2月18日证监会座谈会与会专家介绍,当前资本市场发展建议中,观点分歧最大之处在于是否暂停IPO。但无论暂停与否,严把IPO准入关、加强IPO全流程严监管是各方共识。

首先,倒查IPO企业十年财务数据。据知情人士透露,“妖股”、业绩变脸、股价较发行价大跌的上市公司是检查重点;正处于IPO排队阶段、乃至已经撤回材料的企业同样在倒查范围之列。

该报道表示,有某头部券商投行人士告诉媒体记者,“倒查之下,预计一些‘注水’成分大、长期虚增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企业将会被揪出重罚,相应中介机构估计也难逃处罚。”

该人士表示,其一方面逐步展开自查,对于可能被问询的点提前准备解释话术;另一方面,日后做项目慎之再慎,以稳健为主,放弃激进式打法,减少美化包装。

其次,企业IPO撤回材料照查不误,上市失败仍然可以判为欺诈发行并给予大额罚款。

今年以来,证监会针对IPO造假的发声较过去更为严格。1月24日证监会副主席王建军表示,对于欺诈发行等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违法行为,坚决重拳打击,让其“倾家荡产、牢底坐穿”。证监会2月4日强调,让造假者“倾家荡产、牢底坐穿”。

日前,2021年8月提交科创板IPO上市申请、4个月后被抽中现场检查、2022年7月撤回发行上市申请的思尔芯,因证券发行文件编造虚假内容而被判为欺诈发行,公司及主要管理人员被合计罚没1650万元。思尔芯案是新《证券法》实施以来,首例提交申报材料后、未获注册前被证监会查办的欺诈发行案件。

报道表示,目前,证监会正在研究优化退市指标,设置更加精准、匹配的退市标准,加大对财务造假公司的出清力度,同时完善吸收合并等多元退出政策规定,支持企业主动退市。而有业内人士认为,此番倒查IPO财务数据,目的之一即为清退劣质企业。

不过,此篇报道迅速迎来“反转”。

2月23日,中国证监会举行龙年首场线下新闻发布会。证监会首席检查官、稽查局局长李明,首席风险官、发行司司长严伯进出席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严伯进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防范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目前没有IPO倒查10年的安排,媒体出现这方面说法,体现了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质量的关心关注。在发行上市监管工作中,证监会正在持续加强全链条把关,严审重罚财务造假、欺诈发行。也将大幅提高拟上市企业现场检查比例,以上市公司质量的提升回应投资者的关切。

严伯进表示,证监会系统坚持以投资者为本,从严审核拟上市企业,对违法违规、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严惩不贷,用监管的威慑力让企业不敢“带病闯关”,从源头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企业上市后,财务真实性仍是日常监管的重中之重。证监会综合运用定期报告监管、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循环筛查高风险可疑类公司,发现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的依法立案查处,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可以说,无论是在审的拟上市企业,还是已经上市的企业,无论是什么时候上市的企业,都要受到证监会持续严格监管。

而就证监会将如何进一步提高违法成本而言,李明表示,近年来,证监会从行政处罚、民事索赔、刑事追责等方面持续发力,努力解决违法成本低的问题。“我会积极推动修订《证券法》,提高行政处罚幅度,建立集体诉讼制度;推动《刑法修正案(十一)》出台,提高证券犯罪的刑期,加大刑罚处罚力度。”

“从执法周期来看,目前还处于新旧《证券法》的交替适用期。我们查处的部分案件,违法行为发生在新《证券法》实施前,随着这类案件的逐步加快处理完毕,今后将会有更多案件适用新《证券法》,处罚力度会越来越大,违法成本只会越来越高。”李明表示。

李明表示,证监会将持续提升执法能力。在线索发现方面,强化科技监管应用,提升举报奖励金额,坚持露头就打。在案件查办方面,将更加聚焦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违规占用担保、违规减持、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密切盯防并严厉打击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影响市场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为投资者入市提供良好的市场秩序,使投资者投资时有信心、有恒心。针对市场高度关注的案件,将主动通报工作进展与处罚结果,并及时发布类案情况、执法综述,提升执法透明度。还将充分利用公安、检察驻会办公、沟通便利的机制优势,加强与相关部委的协作配合,在信息通报、形势分析、案件办理等方面加强联动,依靠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把“零容忍”执法毫不动摇、一以贯之的执行到位。

李明表示,证监会将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大对上市公司欺诈发行、财务造假,以及大股东违规占用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具体而言,持续投入更大人力、物力,通过年报审阅、公司历史数据对比、行业数据对比、重大舆情监测、投诉举报处置等多元化渠道识别造假线索,并通过现场检查核实验证,进一步提升线索发现能力。

李明表示,这些年,证监会逐步积累了大量有效的监管数据,在运用大数据比对方面也形成了很多成果。证监会将紧盯上市公司滥用会计政策调节利润等恶劣行为,不让造假者“瞒天过海”“蒙混过关”。证监会还将注重全流程监管执法,把好“入口关”,坚持“申报即担责”,、;畅通“出口端”,对重大违法企业坚决出清。对于上市公司实控人、董监高等“关键少数”违规占用担保等“监守自盗”行为,证监会将打好“组合拳”,通过打击惩处,清查追偿、限期整改、移送公安,让其“人财两空”。此外,对于证券服务中介机构,证监会将坚持“一案双查”,督促、警示“看门人”切实归位尽责。

李明表示,操纵市场通过人为操控,扭曲股票价格,引发股价暴涨暴跌,误导投资者交易决策,获利离场后,留下“一地鸡毛”,让投资者损失惨重,其实质就是“骗”;内幕交易中少数人掌握内幕信息,抢先交易,占有更多获利机会,妄图在“无人察觉”中谋取暴利,其实质就是“偷”。对此,证监会将通过全方位监控、大数据碰撞、多渠道收集、智能化分析等多维技术手段构建“穿透式”线索筛查体系,对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行为进行精准识别、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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