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0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补充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显示,2023 年 12 月,你公司与关联方人江苏大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819.71 万元,占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2.34%。
对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你公司没有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2.1.1 条、第 6.3.6 条和第 6.3.19 条的规定。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 月修订)》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4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