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亿市值盐湖股份连收监管函背后:关联方资金占用为何信披矛盾 被罚后钾肥售价降了吗?

再收监管函!自今年8月恢复上市以来,盐湖股份(27.870-0.21-0.75%)(000792,SZ;昨日收盘价28.08元)就一直处于多事之秋。因“钾肥之王”和“盐湖提锂”的标签,盐湖股份备受资本市场热捧,市值如今已超过1500亿元。但超千亿市值之路并不好走,恢复上市至今,公司就已收到两份监管函,期间还因钾肥违法涨价被罚。

10月下旬,《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奔赴格尔木,直击这家被关注的明星企业。调查过程中,记者发现:

盐湖股份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似出现信披矛盾,恢复上市材料中承认关联方资金占用,但今年半年报却认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没有占用资金;

在青海,盐湖股份被剥离的一项资产,门外仍旧打着“盐湖股份化工分公司”的招牌;

盐湖股份因钾肥违法涨价被罚,公司目前销售钾肥价格降了吗?

对于关联方占用资金的信披差异,11月1日,盐湖股份有关人士表示,当中涉及关联方认定问题。至于剥离资产为何还挂盐湖股份的招牌,公司仅回复称,确已不再参与管理和经营。

盐湖股份破产的孙公司海虹化工 每经记者 胥帅 摄盐湖股份破产的孙公司海虹化工 每经记者 胥帅 摄

恢复上市后连收监管函 问题都出在信息披露?

10月27日,盐湖股份又收到一份监管函。

根据深交所监管函内容,盐湖股份今年10月13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青海盐湖能源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采矿事项的公告》显示,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盐湖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能源)历史上在未取得探矿证、采矿证的情况下实施违法采矿行为,于10月8日收到海西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告知函》,海西州人民政府(赔偿权利人)将依据生态损害评估鉴定结果,与涉及的相关企业开展损害赔偿磋商(诉讼)工作,实际缴纳的赔偿金可能超过公司已计提的环境治理恢复基金金额。上述事项可能导致盐湖股份遭受重大损失或承担大额赔偿责任,但盐湖股份未对该事项及时履行相关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今年3月30日,盐湖股份公告,对盐湖能源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966.3万元,根据账面净值计提。至于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公司回复深交所函件的公告中披露,相应计提金额约为0.84亿元。

上述计提看来是当时低估了事件影响。据最新公告,盐湖能源非法采矿产生的非法所得及收入为3.6亿元,前述退缴预计会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3.6亿元。

而在8月2日披露的恢复上市公告书中,盐湖股份一面强调:盐湖能源历史上的违规开采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一面又提示:盐湖能源历史上违规开采行为存在生态恢复治理费用的赔偿和其他可能引起的赔偿和处罚支出风险,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这不是盐湖股份恢复上市以来收到的第一份监管函。在10月11日,盐湖股份收到监管函,问题仍然出在信息披露。

根据监管函内容,公司9月25日披露《关于向汇信资产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追认的公告》显示,盐湖股份在原子公司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镁业)、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纳化工)重整期间为青海汇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信资产)及其子公司盐湖镁业、海纳化工代垫了部分工资、社保、天然气等费用。公司上述代垫事项构成财务资助及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迟至9月24日,盐湖股份才召开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对上述事项进行审议并披露。截至披露日,公司因上述事项对盐湖镁业、海纳化工的其他应收款余额合计3.14亿元。

实际上,盐湖股份对上述关联方的垫付行为,在恢复上市时就已被重点关注。

今年7月,盐湖股份回复深交所《关于进一步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及相关机构调查核实所提问题(以下简称此公告为“问题回复公告”)时曾披露,2020年期末关联方占用资金余额为17.52亿元,关联占款方就有盐湖镁业、原控股子公司海纳化工、海纳化工子公司青海海湖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湖水泥)、原化工分公司资产(剥离后更名为青海元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元品化工)、破产重整资产的承接方汇信资产。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这里披露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盐湖股份8月底披露的半年报出现信息“打架”。

元品化工旁,还树立有盐湖股份化工分公司的指路牌 每经记者 胥帅 摄元品化工旁,还树立有盐湖股份化工分公司的指路牌 每经记者 胥帅 摄

未披露关联方占用资金 涉及关联方认定区别?

“问题回复公告”中,盐湖股份在披露“关联方占款的形成原因”等情况时提到,截至今年5月31日(2019年10月后形成的占款),盐湖股份对盐湖镁业的应收账款为6.3亿元,其他应收账款为2.4亿元,分别是货款和代垫的工资、社保等。对海纳化工的其他应收款为6367.89万元。

而且,盐湖股份实际承认:对汇信公司、盐湖镁业、海纳化工的其他应收款余额合计为3.25亿元,该等往来未另行履行相应的关联交易、财务资助审议和披露程序。

但在盐湖股份2021年半年报中,公司却表示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盐湖股份的信披为何自相矛盾?盐湖股份2021年半年报是否需要对该问题进行追溯调整?

“可能需要更正。”一名不愿具名的注册会计师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正常披露资金占用并不会导致审计机构出具非标意见,但一般会要求在年报披露前解决。

“不用作追溯调整,但需要更正。”一不愿具名的上市公司总经理也说,会计师不一定会对知道的资金占用出具非标意见,主要看资金占用的性质和严重程度。

对此也有不同的声音,长期研究证券市场的上海新古律师事务所王怀涛律师表示,根据新修订的《半年报准则》,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但这个事情很难说属于重大影响,也就难涉及到财报的追溯调整”。

“上市公司已经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当中存在关联方认定区别。”11月1日,盐湖股份有关人士回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上述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已在“问题回复公告”中披露详细情况。审计报告中认定的关联方系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3号——关联方》;而公司定期报告中的关联方认定系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两者对于“关联方”的认定存在不同。

盐湖股份还称,此外,证监会于今年对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进行了修订,2020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披露系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第三十一条 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的,应当充分披露相关的决策程序,以及占用资金的期初金额、发生额、期末余额、占用原因、预计偿还方式及清偿时间”,而2021年半年度报告系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第四十五条 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的,应当充分披露相关的决策程序,以及占用资金的期初金额、发生额、期末余额、占用原因、预计偿还方式及清偿时间”。

但是,记者注意到,在盐湖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汇信资产、盐湖镁业、海纳化工就是被列为了“其他关联方”。

盐湖循环经济区标识牌 每经记者 胥帅 摄盐湖循环经济区标识牌 每经记者 胥帅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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