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8日,深交所受理了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下称:苏环院)的IPO申请,但在7个月后(即2023年9月27日),苏环院却向深交所提交了撤回申请,随后深交所终止了苏环院的首发审核。
此前,《壹财信》曾关注过苏环院关联方认定、账款往来疑点等问题,而继续研究发现其财务状况、募投项目及信披遗漏等方面也存在疑点和问题。
增收不增利、偿债能力弱
据招股书,2020年至2023年1-6月(下称:报告期),苏环院实现营业收入36,942.87万元、38,065.54万元、41,432.30万元和14,422.32万元,净利润分别为8,655.76万元、8,010.39万元、8,013.96万元和2,807.01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173.46万元、1,819.45万元、9,376.29万元和-1,664.88万元,2020年至2022年增收不增利,经营性现金流波动较大。
报告期内,苏环院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1.67%、40.31%、38.39%和41.02%,2020年至2022年,主营业务毛利率虽处于较高水平。
报告期各期末,苏环院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8.18%、59.19%、56.86%和49.61%,流动比率(倍)分别为1.04、1.25、1.10和1.19,速动比率(倍)分别为0.89、1.07、0.96和0.99;同期,同行可比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均值分别为51.35%、51.34%、57.57%、56.03%,流动比率(倍)均值分别为2.22、2.12、1.84、2.07,速动比率(倍)均值分别为2.18、2.06、1.79、2.01。报告期各期末,苏环院资产负债率呈逐年下降趋势,但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指标始终弱于同行。
报告期内,苏环院享受的税收优惠主要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小微企业税收减免。
2020年至2022年,苏环院所得税优惠金额合计分别为1,040.59万元、929.53万元、837.54万元,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1,292.92万元、1,640.59万元和472.74万元,同期实现的利润总额分别为10,150.83万元、9,423.99万元和9,180.75万元,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合计占利润总额的比例为22.99%、27.27%、14.27%。
募资准备“大兴土木”
本次IPO,苏环院拟募集资金34,758.90万元,用于建设总部大楼建设项目、环保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和实验检测中心项目。
总部大楼建设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研创园,由苏环院全资子公司南京市华创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南京华创)作为实施主体。本项目拟投资12,159.90万元,其中预备费579.04万元。
环保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研创园,由苏环院作为实施主体。本项目拟投资14,490.87万元,其中预备费427.7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508.04万元。
实验检测中心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研创园,由苏环院全资子公司南京华创作为实施主体。本项目拟投资8,108.13万元,其中预备费339.6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976.50万元。以上三个募投项目补流合计7,830.93万元。
而在报告期各期,苏环院还连续现金分红2,000.00万元、960.00万元、768.00万元和768.00万元,合计4,496.00万元。
截至报告期期末,苏环院及其子公司未拥有房屋建筑物。据招股书,苏环院近几年颇有“大兴土木”之势。
在首轮问询回复中,交易所要求苏环院“详细说明各募投项目是否涉及购买房产或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变相用于房地产开发等情形”。苏环院从相关法律法规及土地使用用途等方面论述,并承诺募投项目不用于房地产开发。
总部大楼建设项目使用的土地是苏环院及其子公司唯一拥有的1宗土地使用权。
总部大楼建设项目占地面积为1,495.60㎡,建筑面积为34,123.05㎡。项目用地为南京华创拥有的“苏(2019)宁浦不动产权第0053861号”地块。
据南京江北新区管委会官网公示信息,南京华创的这宗土地规划将用于建设江北新区环保产业创新中心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7,57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3.9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9.6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4.27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科研办公楼、实验楼、配建停车场(库)及其他辅助设施。
(截图来自江北新区管委会官网)
据问询回复,截至2023年6月30日,苏环院现有员工人数为356人,租赁办公面积为6,983.11平方米,人均办公面积为19.62平方米/人。环保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中,预计未来新增人数为315人;实验检测中心项目中,预计未来新增人数为220人,预计未来员工总人数达891人。待江北新区环保产业创新中心项目(以地上建筑面积9.65万平方米计算)投入使用后,人均办公面积约为108.31平方米/人。
一环保处罚未披露
苏环院定位为专业生态环境综合服务商,致力于为各地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提供生态与环境保护领域的全业务链服务。
据招股书,苏环院属于环境服务业,不属于规定的重污染行业。公司的业务成果多以报告等文字性材料的形式呈现,业务开展过程中不涉及使用对环保有重大污染的设备材料,日常经营活动均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但是查询绿网发现,2020年5月初,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对泗洪县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进行检查,发现编制单位(即苏环院,下同)编制主持人谢飞在编写10万吨/年危废填埋项目环评报告书时,就项目选址与《宿迁市“十三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以下简称“《规划》”)适宜性问题,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准确性没有核实;编制主持人杨磊在编写3万吨/年危废焚烧项目环评报告书时,就选址问题对是否需要调整《规划》不清楚;上述两份《报告书》评价结论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宿迁市生态环境局依法立案,对《报告书》编制单位编制主持人进行了调查。2020年6月22日,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江苏省生态环境评估中心对上述两份《报告书》编制质量问题进行鉴定评估;2020年10月23日该中心出具了技术复核意见,该意见指出:报告书尚存在以下不足,相应评价内容尚不足以支撑报告书评价结论的合理性。一是项目建设与《宿迁市“十三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不协调;二是项目选址区域地震烈度为8度,不符合危废集中贮存设施建设标准;三是建设规模的合理性未充分论证;四是地下水评价存在不足。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11月25日印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苏环院作出如下处罚决定:对编制的上述两份《报告书》存在评价结论不合理等严重质量问题的违法行为,禁止苏环院六个月内在宿迁市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
(截图来自绿网)
招股书并未对该处罚进行披露,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执业质量或存在疏漏。
首轮问询中,交易所就对苏环院和华泰联合“信披披露和执业质量”提出质疑,并具体提出5条修改要求,提醒保荐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招股说明书进行全面完善,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及执业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