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8月30日消息,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发布通知称, 为更好满足深圳市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深圳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通知自2023年8月3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