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化妆品亟待规范 家长应加强辨识

  5月27日,市面上售卖的一款儿童装扮玩具。新华社记者 胡林果 摄

随着化妆品的低龄化发展,“儿童化妆品”的监管问题日益突出。《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儿童化妆品标志——“小金盾”,以突出儿童化妆品的辨识度。

记者调查发现,有一些企业“打擦边球”,有的儿童化妆品商家夸大产品功效,有的宣传产品疗效或者使用医疗术语,还有的则将普通玩具当作化妆品销售。

商家玩起了文字游戏

暑假期间,孩子们外出游玩的时间增多,不少家长给孩子买了儿童防晒霜、儿童保湿霜,还有的家长将目光投向了儿童面膜、儿童彩妆。不少家长倾向于购买带有“儿童”字样和包装上有卡通图案的产品。

“盒子上印有小兔子、青蛙、大象,这类应该就是专给儿童用的吧!”“我家是男孩不化妆,平常只涂保湿霜,根本用不上儿童化妆品。”记者采访了解到,不少家长对于“儿童化妆品”概念不了解,也不清楚相应的管理规定,认为“儿童化妆品”就是儿童专用的口红、眼影等产品。

事实上,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明确,儿童化妆品是指适用于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化妆品;按照《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规定,儿童化妆品在功效宣称上仅限于清洁、保湿、护发、防晒、舒缓、爽身、卸妆、美容修饰、芳香、修护等10个功效。

“也就是说,法律法规明确了诸如‘儿童保湿霜’‘儿童防晒霜’等专供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的产品,都属于儿童化妆品的范畴。”广东省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儿童化妆品上市前,除了防晒类产品须经注册外,其他类别产品须经备案,即产品须获“妆”字批准文号。

为了提升儿童化妆品辨识度,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儿童化妆品标志——“小金盾”。根据《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必须标注“小金盾”;此前申请注册或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未按照规定进行标签标示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产品的标签更新。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化妆品不能宣称医疗作用。然而,一些企业推出的产品则打了功效的“擦边球”,借化妆品产品功效“舒缓”“保湿”的名义夸大功效,甚至宣称能够治疗湿疹。

记者在某电商平台看到多款有化妆品备案号的“宝宝保湿面霜”,产品主界面出现“湿痒护理”等字样,客服人员则表示该产品能够治疗湿疹。“现在监管部门查得严,因为化妆品产品不能直接写‘治疗湿疹’,我们走的都是口碑销售。”客服人员说。

记者通过专业人士获悉,一些商家通过电商平台关键词优化、购买搜索词,甚至请“水军”写产品评论等方式,将“治疗湿疹”等医疗概念传递给消费者。记者发现一款“宝宝保湿面霜”在短视频投放的营销推介中,通过普通消费者的视角介绍了产品在治疗湿疹方面的作用。

还有一些儿童化妆品则夸大产品功效,在不属于儿童化妆品的10种功效之外,还宣称具有“修复”功效。广州某化妆品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一些儿童化妆品宣传能够“修复蚊虫叮咬”,其实这样的功效宣传会误导消费者,因为据《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用于疤痕、烫伤、烧伤、破损等损伤部位的产品不属于化妆品,“万一发生皮肤破损,是不可使用化妆品的,更不可能有所谓的‘修复’功效。”

此外,一些化妆品生产商还通过卡通包装“迷惑”消费者。“防晒产品作为特殊化妆品须经注册方可上市,注册之前还要经过功效检验、申报等流程。”专家表示,一些儿童化妆品厂商并未成功注册儿童防晒产品,但使用了跟其他儿童化妆品相同的卡通包装,使得消费者误以为其防晒产品也是“儿童化妆品”。

市场发展存问题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儿童化妆品领域还存在以下问题:

混淆概念,将“儿童装扮玩具”包装成“儿童化妆品”售卖。记者在某电商平台搜索“儿童化妆品”,出现了约5万件产品,价格在10元至200元之间,相关产品大多为塑料盒状的装扮玩具套装。记者在广州某文具店看到,多款儿童装扮玩具套盒被冠以“百宝箱”“工具箱”的名义进行销售,产品标签标识中并无“妆”字号。

记者近期在广州市荔湾区某商店内看到,货架上一款盒装的“儿童化妆套盒”吸引了几名儿童驻足挑选,套盒封面颜色鲜艳,并印有卡通人物的图案。正在陪同孩子挑选该商品的何女士说,“这种产品其实就是玩具厂商生产的,没有化妆品的执行标准和生产许可证编号,不敢往孩子脸上抹。”

广东省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化妆品与玩具是两种不同类别的产品,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实施管理,其管理措施和要求也不相同。深圳市零废弃环保公益事业发展中心高级项目主任马晓辉表示,单纯用于玩具涂饰的装扮玩具未能受化妆品的相关法律法规所监管,无法判断里面的成分是否符合化妆品的国家标准,如果儿童把它涂抹到自己的皮肤上,可能会存在安全隐患。

夸大宣传,号称“食品级”。近期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保健协会化妆品发展工作委员会联合发布消费提示称,近期,一些商家在生产化妆品时使用了某些可用于生产“食品”的原料,就借机称这样的化妆品为“食品级”化妆品,暗示家长把这样的化妆品给儿童使用更安全。事实上,化妆品和食品是两种不同类别的产品,依据不同的法规规定,适用不同的产品标准、原料要求、生产条件等,根本不存在所谓的“食品级”化妆品。

非法添加,成分用料可能产生风险。贴有“不含激素”“不伤肤”“肌肤零负担”等标签的儿童化妆品备受家长青睐。记者调查发现,非法添加物出现在儿童面部涂抹产品中并不少见。2020年,一婴儿因使用了违规添加激素氯倍他索丙酸酯的面霜后,出现了脸部肿大等问题,据悉氯倍他索丙酸酯是非常强效的糖皮质激素,长期超量使用会影响孩子的生长发育。

劣质产品扰乱儿童化妆品市场。河南刘女士2021年12月在网上购买一套儿童化妆品涂在手上之后,出现了红肿刺痛等现象,随后检查发现产品包装上并没有标准、厂家、日期、规格等信息。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介绍,未标注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厂址信息的“三无产品”,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可能商家明知这批产品有瑕疵,故意不做标牌、以次充好把它销售出去,让别人找不到,逃避售后责任。”陈音江说。

加强科普和监管

当前由于儿童化妆品市场各类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标签标识不完整,导致不少家长误以为“儿童装扮玩具”就是“儿童化妆品”,误以为卡通包装的化妆品就是儿童化妆品。

为了提升儿童化妆品辨识度,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儿童化妆品标志——“小金盾”。一些地方的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小金盾”是儿童化妆品区别于成人化妆品、消毒产品、玩具等其他易混淆产品的区别性标志,家长在选择儿童化妆品的时候,应选择带有“小金盾”标志的产品。

广东质检院轻纺部轻化产品检测室工程师梁上金表示,目前国家暂未出台专门针对儿童化妆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部分儿童化妆品生产厂家期待相关标准尽快出台,如果国家有了明确的“红绿灯”,企业生产执行就有了更科学的指导。

广东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提示,家长应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合法、有资质的化妆品企业的产品。消费者购买时可登录国家药监局网站或者“化妆品监管”App,查询化妆品的标签标识信息与其产品注册或者备案信息是否一致。

此外,中消协官网信息提示,儿童化妆品与玩具是两种不同类别的产品,按照一般玩具产品标准生产出来的“口红玩具”“腮红玩具”,不仅可能含有不适宜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的物质,还可能存在重金属超标的问题,儿童皮肤屏障功能尚未成熟,如使用不合格产品可能引发细菌感染。(记者 胡林果 张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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