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查查APP显示,7月26日,上海必胜客有限公司有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公开。
文书显示,必胜客骑手张某与横过道路的行人张某2发生碰撞,双方均摔倒在地,其中张某2头部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骑手张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超速且未在规定范围内行驶,负事故的同等责任,张某2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负事故的同等责任。事发后,必胜客以将送餐业务整体承包给被告妙镜公司为由,不承担任何责任。法院认为,必胜客虽称其与妙镜公司签署了送餐外包服务协议,但该外包服务协议经确认系本起事故发生后根据必胜客的要求所倒签,故必胜客不承担任何责任依据不足,难以采纳。最终,判处上海必胜客有限公司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等的50%,合计约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