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7月28日讯(记者 顾凡)日前,贵州省药监局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贵州健瑞安药业有限公司因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被罚款50万元、停产停业整顿。
2021年12月,贵州省药监局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对贵州健瑞安药业有限公司进行有因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对部分物料供应商未进行质量评估、对购进的物料未按规定贮存在企业仓库、未根据稳定性考察结果对部分中间品贮存期进行变更、市场销售退货的药品未按规定贮存于企业仓库且开展质量评估时未按文件要求进行检验等违法行为,法定代表人兼企业负责人杨某东对企业的日常管理不到位,未能有效履行相关管理职责。
通报称,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2022年7月,贵州省药监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50万元、停产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并对其法定代表人杨某东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共计4.18万元的行政处罚。
资料显示,贵州健瑞安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9日,法定代表人杨海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