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五月全国互联网企业收入达5850亿元,北京居首

尽管疫情对实体经济造成了一定冲击,但互联网经济却体现出多元化、抗风险的活力。工信部近日发布数据显示,1至5月份,我国规模以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企业(以下简称互联网企业)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5850亿元,同比增长1.8%。其中,北京互联网业务累计收入全国居首,同比增长11.1%。

今年前五月,互联网企业的利润总额降幅有所收窄。1至5月份,我国规模以上互联网企业营业成本同比增长5.7%,增速较1至4月份回落1.3个百分点;实现利润总额495.2亿元,同比下降14.8%,降幅较1至4月份收窄10.6个百分点。与此同时,互联网企业的研发经费规模稳步增加。1至5月份,互联网企业共投入研发经费311.2亿元,同比增长9.1%。

多地疫情反弹,对不同领域的互联网企业的影响也有所不同。其中,信息服务领域企业收入增长加快。1至5月份,以信息服务为主的企业(包括新闻资讯、搜索、社交、游戏、音乐视频等)业务收入同比增长9.1%,增速较一季度、1至4月份分别提高2个和0.9个百分点,高于全行业整体增速7.3个百分点。互联网数据服务收入也保持高速增长。1至5月份,互联网数据服务(包括云服务、大数据服务等)收入701.1亿元,同比增长30.7%,增速较1至4月份提高0.3个百分点,高于全行业整体增速28.9个百分点。

但同时,疫情对旅游、出行、本地消费等造成冲击,同样影响到相关互联网企业。1至5月份,以提供生活服务为主的平台企业(包括本地生活、租车约车、旅游出行、金融服务、汽车、房屋住宅等)业务收入同比下降20.6%,降幅较一季度、1至4月份分别扩大3.2个和0.4个百分点。

从不同地区来看,1至5月份,东部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5329亿元,同比增长3.6%,增速较1至4月份提高1.1个百分点,占全国互联网业务收入的比重为91.1%。中部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202.4亿元,同比下降13.9%,降幅较1至4月份扩大0.4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293.5亿元,同比下降15.7%。东北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24.9亿元,同比增长26.5%,增速较1至4月份提高0.1个百分点。

具体到不同省市,1至5月份,互联网业务累计收入居前5名的分别为北京、广东、上海、浙江和天津,这五个省市共完成业务收入5009亿元,占全国比重达85.6%。其中,北京、上海仍保持收入高增长态势,增幅分别为11.1%、10.8%,广东、浙江和天津则收入同比下降,降幅分别为0.1%、0.2%和33%。全国互联网业务收入增速实现正增长的省市有14个,其中湖北、西藏、辽宁增速超过50%,天津、河南、云南降幅超30%。

此外,移动应用程序(APP)总量小幅增长。截至5月末,我国国内市场上监测到的APP数量为232万款,5月当月净增1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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