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时夸大保险责任 大都会人寿总部和8家电销中心合计被罚94万

央广网北京3月4日消息 据银保监会网站消息,近日,银保监会开出罚单,对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总公司及8家电销中心合计罚款94万元,对11名有关责任人进行警告,合计罚款28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存在营业场所未报经监管部门批准、销售时夸大保险责任的违法违规行为。

经查,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存在总公司部分部门和人员在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上海电话销售中心营业场所(上海品尊职场)、北京分公司营业场所(北京东方广场职场)办公的情况。时任总务部负责人李枫任职后知悉总公司存在两处营业场所未报监管批准的事实,其负责的总务部在2019年10月办理过总公司营业场所的变更,但未如实向监管部门报告,也未采取纠正措施,对上述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和管理责任。

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四条。根据该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和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银保监会对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总公司罚款3万元,对李枫警告并罚款1万元。

此外,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多家自建电销中心外呼业务存在保险责任表述不清晰、夸大保险责任等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共涉及业务166笔,保费57.62万元。其中,北京第一电话销售中心、北京第二电话销售中心涉及业务56笔,保费13.09万元;广州第一电话销售中心涉及业务23笔,保费3.06万元;深圳第一电话销售中心涉及业务14笔,保费2.51万元;沈阳财富电话销售中心涉及业务22笔,保费11.87万元;上海电话销售中心涉及业务28笔,保费25.62万元;重庆第一电话销售中心、重庆第二电话销售中心涉及业务23笔,保费1.47万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根据该法第一百六十一条,银保监会对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总公司罚款30万元;对北京第一电话销售中心罚款12万元;对北京第二电话销售中心罚款5万元;对广州第一电话销售中心罚款5万元;对深圳第一电话销售中心罚款5万元;对沈阳财富电话销售中心罚款12万元;对上海电话销售中心罚款12万元;对重庆第一电话销售中心罚款5万元;对重庆第二电话销售中心罚款5万元。

李佳等10人对分别对上述各家电销中心夸大保险责任等行为负有责任,银保监会对李佳警告并罚款8万元,对连子智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刘晓伟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李谦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丁凌警告并罚款2万元,对施惊雷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田晶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金颖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张国辉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李曦越警告并罚款2万元。

官网信息显示,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由美国大都会集团下属公司和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合资组建而成,为全国各地近三十个城市的消费者提供人寿、健康、意外伤害及年金保险产品等保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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