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取消市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2年限售

据微信公众号“苏州住建”消息,8月26日,江苏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

为进一步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即日起,取消苏州市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满2年方可转让的限制措施(有特殊限制转让要求的住房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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