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重整方案正式通过,企查查显示其仍有被执行信息


 
11月20日,*ST康美(600518)公告宣布,在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上,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与出资人组均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以及相应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具体来看,有财产担保债权组中,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的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4.20亿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100%;普通债权组中,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的99.85%,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339.19亿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86.43%。
根据重整计划草案,公司拟调整出资人权益并引入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知名国有企业为战略投资者。今年10月20日,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时间截止,截至2021年10月31日,广药集团代表神农氏向公司重整管理人提交了《重整投资方案》。神农氏的构成如下:广州神农氏中医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粤财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恒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市金叶发展有限公司与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企查查APP显示,2021年4月22日,康美药业债权人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资不抵债,但仍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6月,揭阳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康美药业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公司管理人。
康美药业因巨额财务造假而“闻名”资本市场。11月12日,“康美药业虚假陈述民事诉讼案”迎来一审判决:康美药业等相关被告承担投资者损失总金额达24.59亿元;公司实控人马兴田以及5名直接责任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时任公司董监高的13名个人按过错程度分别承担20%、10%、5%的连带清偿责任;康美药业时任审计机构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及年报审计项目的签字会计师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1月17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康美药业原董事长、总经理马兴田等12人操纵证券市场案公开宣判。马兴田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以及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康美药业原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许冬谨及其他责任人员11人,因参与相关证券犯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企查查APP显示,目前*ST康美仍有被执行信息,被执行总金额达7366.66 万元;同时,*ST康美已被限制高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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