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控人被留置事件未及时信披 国晟科技及其董秘被警示

中国网财经7月1日讯 日前,国晟科技(603778.SH)公告称,因违反信披相关规定,其及公司董秘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

  《警示函》内容显示,国晟科技实控人、董事长吴君于2023年11月2日被采取留置措施。国晟科技11月4日知悉该情况,但迟至2024年1月29日才披露上述事项,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李萍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国晟科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国晟科技表示,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同时,公司及相关人员会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涉及的相关事项,将认真吸取教训。

  据了解,2024年5月5日晚间,国晟科技公告表示,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吴君家属的通知,淮安市淮安区监察委员会解除对吴君先生的留置措施;同时,吴君被公安机关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资料显示,国晟科技此前是聚焦生态园林板块的上市公司乾景园林,2023年光伏企业国晟能源入主后,其主营业务也增加了光伏业务。但新业务虽然提升了国晟科技的业绩,但仍未能改变其亏损的事实。据其2023年年报显示,归母净利润亏损6888.01万元;2024年一季报显示,归母净利润亏损4878.081万元。

  但可喜的是,二季度,国晟科技签了两个“大单”。

  据其5月29日公告,国晟科技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广核烟台招远400MW海上光伏项目(HG30)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约为5.39亿元(含税)。

  据其6月30日晚间公告,国晟科技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广核莱州土山600MW盐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工程光伏组件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7.49亿元(含税)。

  国晟科技对此也表示,如上述光伏组件采购项目如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2024年度及后续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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