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薛霞:
经江苏证监局及本所查明,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莱生活”或“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你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披露“收到时任董事赵丙贤的书面辞职报告,赵丙贤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赵丙贤在 2023 年 10 月 26 日前并未签署辞职报告,你公司披露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
二是你公司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第五次(临时)、第六次(临时)会议参会人数及表决情况的信息披露与实际情况不符。
三是你公司时任董事赵丙贤前期被采取留置措施,无法履行董事职责,属于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你公司在知悉该事项后未按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1条、第 4.2.11 条、第 7.7.7 条的规定。
薛霞作为你公司董事会秘书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2 条、第 4.4.2 条的规定,对你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4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