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巨新材与可比同行数据打架,一采购合同疑未披露

2020年9月,广东优巨先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优巨新材)改制完成,随后携手海通证券、致同会所于2022年6月向深交所创业板递交了申报材料,最新动态显示于2024年2月5日更新了材料。

大供应商环保问题被罚

优巨新材主营业务主要为特种工程塑料聚芳醚砜及上游关键原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截至目前,优巨新材共更新了7版招股书(其中2022年和2023年各更新了3版招股书,2024年2月4日更新的招股书,下称:招股书),更新了三轮问询回复文件(首轮问询回复文件(2023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12月25日更新,下称:首轮问询);二轮问询回复文件(2023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12月25日更新,下称:二轮问询);今年2月5日披露了第三轮问询回复文件)。

据招股书,淮安诚邦化学有限公司(下称:淮安诚邦)一直为优巨新材的前五大供应商之一,查询企查查以及绿网发现,淮安诚邦存在多起涉及环保的违法违规行为。

绿网显示,淮安诚邦于2020年6月2日因涉嫌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被淮安市洪泽生态环境局处以3.00万元的罚款;2021年6月18日又因未采取措施对管道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减少物料泄露被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处以3.80万元的罚款;2022年5月17日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被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处以4.40万元的罚款。

此外,绿网显示,淮安诚邦还存在排放污染物超标的情况。2023年第一、四季度淮安诚邦排放超标的污染物(或指标)主要为非甲烷总烃、化学需氧量、PH值。

据招股书,河北旭隆化工有限公司(下称:河北旭隆)为优巨新材2020年-2022年的前五大供应商之一,优巨新材向河北旭隆采购的金额分别为1,466.81万元、1,371.99万元、1,450.62万元。

绿网显示,河北旭隆也存在排放污染物超标的情况。具体表现在,2021年第三、四季度以及2022年第一季度,河北旭隆排放超标的污染物主要为化学需氧量、氨氮。

与可比同行数据打架

《壹财信》研究发现,2023年更新的3版招股书中,招股书较2023年9月8日更新的招股书已出现多处数据变动。优巨新材在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中分析,假设直接材料成本分别上涨1%、5%、10%,且在主营业务收入及其他情况不变的情况下,对优巨新材报告期(2020年至2023年1-6月)各期的经营业绩影响,招股书披露的净利润变动比例已发生数据变化。另外招股书披露的财报中多个科目数据也较2023年9月8日更新的招股书出现变化。

优巨新材与可比同行数据打架,一采购合同疑未披露 公司 第5张

(截图来自招股书)

据招股书,优巨新材共选取了四家公司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分别为瑞华泰(688323)、中研股份(835017)、泰和新材(002254)、沃特股份(002886)。

据公开信息,中研股份于2023年9月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中研股份主营业务为特种工程塑料聚醚醚酮(PEEK)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优巨新材招股书中与同行可比公司流动比率指标的对比显示,中研股份2021年的流动比率为2.74倍,但在中研股份招股书注册稿中却显示其2021年流动比率为2.77倍,双方对同一数据的披露出现了不一致。

在首轮问询中,优巨新材被问询到报告期各期管理费用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及合理性的问题时,优巨新材回复中显示,2020年中研股份的管理费用为2,625.03万元,其中中介机构服务费858.30万元,职工薪酬为831.62万元;2021年中研股份的管理费用为2,155.42万元,其中中介机构服务费373.47万元,职工薪酬为998.43万元。

而中研股份招股书注册稿显示,2020年中研股份的管理费用为2,625.03万元,其中中介机构服务费846.74万元,职工薪酬为813.15万元;2021年中研股份的管理费用为2,155.42万元,其中中介机构服务费373.47万元,职工薪酬为998.43万元。

除此之外,优巨新材选取的同行可比公司瑞华泰也同样存在上述疑点。

据公开信息,瑞华泰于2021年4月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瑞华泰主要业务为高性能PI薄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优巨新材在问询回复中披露,2021年,瑞华泰的管理费用总额为3,784.03万元,而瑞华泰的2021年的年报显示,瑞华泰的管理费用总额为4,039.56万元。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优巨新材招股书中或还存在一份采购合同披露遗漏的情况。

在二轮问询中,优巨新材在回答预付设备款情况时表示,2023年6月末优巨新材的预付设备款中有一个预付对象为科倍隆(南京)机械有限公司(下称:科倍隆),设备名称为双螺旋挤出机,合同金额为813.20万元。

优巨新材与可比同行数据打架,一采购合同疑未披露 公司 第6张

(截图来自优巨新材二轮问询回复)

但是在优巨新材招股书中,关于重要采购合同一栏,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签订的金额500万元以上的重要采购合同中并没有上述预付合同金额为813.2万元的采购合同。

优巨新材为何在二轮问询回复中披露了2023年6月末有一笔预付合同金款813.2万元的设备采购情况,但招股书中却没披露有该重要采购合同,是招股书出现了信披遗漏的情况还是其他的原因,我们尚无法得知,该事项还需要优巨新材及其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进行核查并给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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