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宪维、华风茂、辜团力、夏丹樱、许剑、梁宝霞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53 号),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1.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2020 年末,你公司子公司凯惠药业(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惠药业)动物房拆除后因工程验收未完成,未进行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直至 2021 年拆除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后才进行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涉及金额 381.17 万元。你公司 2020 年末未对上述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导致 2020 年年报固定资产和资产减值损失核算不准确。
2.商誉减值测试有关销售收入预测不够谨慎。你公司2020 年对上海睿智化学研究有限公司采用收益法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对资产组包含的启东大分子 CDMO 项目的销售收入预测不谨慎,依据不充分。
3.商誉减值测试信息披露不充分。你公司 2021 年末计提商誉减值 36,760 万元,而 2021 年年报未披露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构成、账面金额、确定方法,未明确说明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否与购买日、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一致,以及评估结果、商誉减值测试的主要指标等相关信息。
4.公司供应商等信息披露不准确。因记账口径不一致及统计错误,你公司 2020、2021 年年报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及占比、前五名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及占比等信息披露不准确。
5.2021 年年报关联方披露不完整。你公司在 2021 年年报中披露了与广东量子高科健康管理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保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量子百欧健康管理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但未按要求披露与上述公司的关联关系。
6.内幕信息管理不规范。一是你公司 2021 年业绩预告涉及公司经营结果的较大变化,未公开前属于对上市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但你公司未作为内幕信息管理,未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二是你公司2020、2021 年年报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登记中,审计机构人员、财务负责人的知悉日期晚于实际知悉日期,登记不准确。
三是你公司对出售量子高科(江门)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凯惠药业股权事项,仅填写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未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四是你公司 2020、2021 年度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中,相关人员本人均未签字确认;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未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第 5.3.3 条,《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5.2.3 条、第 5.2.5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3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