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879.SH,以下简称“永悦科技”)8月10日披露称,公司收到江苏省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经查,永悦科技信息披露不及时、错报年报数据,具体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1、江苏华英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系永悦科技控股股东,持有62,159,5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17%。2023年1月8日,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上述股份进行司法冻结,该事项属于《信披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长陈翔2023年2月6日知悉上述事项,但公司直至2023年4月26日才进行披露,违反了《信披办法》相关规定。陈翔未能勤勉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披办法》相关规定,对股份冻结披露不及时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证监局决定对永悦科技、陈翔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2020年,公司因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导致利润总额多计69.81万元,错报金额占2020年年报记载的利润总额的比例为14.92%。2021年,公司因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租赁资产会计核算错误导致利润总额多计67.89万元,错报金额占2021年年报记载的利润总额的比例为15.69%。
公司上述错报违反了《信披办法》相关规定。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朱水宝未能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披办法》相关规定,对上述错报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九条和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证监局决定对永悦科技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对朱水宝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永悦科技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对上述问题高度重视,会认真吸取教训,积极落实整改。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永悦科技成立于2011年,主营业务为合成树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据永悦科技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其营业收入约为2.96亿元,同比减少25.21%;归母净利润亏损约3970.34万元,同比减少717.66%;扣非净利润亏损约4083.74万元,同比减少7638.30%。(赵戎 实习生陈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