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关于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因项目未完成结算,你公司前期对相关项目的预计成本作出会计估计时存在偏差,导致未准确计提费用。你公司对 2018-2021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重述,分别调减各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75.73 万元、650.32 万元、703.05万元、498.19 万元;分别调减各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75.73 万元、1,126.05 万元、1,829.10 万元、2,327.30 万元。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3 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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