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月17 日,你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盈利 1,185 万元至 1,440 万元。3 月 31 日,你公司披露《2022 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 2022 年度预计净利润修正为盈利 480 万元至 550 万元。4 月 24 日,你公司再次披露《2022 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 2022 年度预计净利润修正为亏损 170 万元至 240 万元。4 月 28 日,你公司披露《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182.79 万元。你公司《2022 年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净利润与 2022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相比存在较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你公司业绩预计不准确且未及时修正。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第 6.2.1 条、第6.2.5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3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