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显示,你公司子公司广州云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硕科技”)在 2017 年度和 2019 年度发生不具备商业实质的购销交易,导致云硕科技 2017 年度和 2019 年度多确认该类交易的收入及相关成本。你公司因此就 2017 年度合并报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分别调减 1,256.41 万元、1,764.15 万元和 507.74 万元,占当期已披露金额的比重分别为1.05%、1.01%和 13.78%;就 2019 年度合并报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分别调减 688.62 万元、604.62 万元和 84.00 万元,占当期已披露金额的比重分别为 0.51%、0.65%和 12.52%。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 条和《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修订)》第 1.4 条、第 2.1 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3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