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发出关于对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人的监管函

华元城市运营管理(横琴)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华元建设管
理有限公司:
经查明,你们公司作为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路通”)关联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根据 ST 路通于 2023 年 1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2021 年 9 月至 2022 年 7 月,林竹作为 ST 路通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组织、指使 ST 路通总经理蓝宇、财务总监马海钦、监事会主席黄茂钦、监事王迪以预付货款、对外股权投资或支付投资诚意金的名义,通过多个中间方将 ST 路通资金划转至华元城市运营管理(横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元城市”)、余姚华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姚华元”)等 ST 路通关联人的银行账户并隐瞒实际资金流向。根据 ST 路通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华元城市、余姚华元占用金额分别为 900 万
元、950 万元,日最高占用余额分别为 900 万元、950 万元。
截至本监管函发出之日,全部占用款已归还。
你们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 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4.2.3 条第二项、第 4.3.1 条的规定。请你们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3 年 5 月 22 日

上一篇:美光称已收到中方审查结论,盘前跌近6%
下一篇:中泰证券自营亏损3.5亿,部门负责人“连坐”集体下课

舆情

更多

多媒体

更多

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