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1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入围通知书的公告》控股子公司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泉为”)收到云生智慧能源(云南)有限公司发来的《入围通知书》,山东泉为前期递交的《宁夏石嘴山市等五地市分布式并网光伏发电项目货物集中采购合格供应商框架入围(第一标段-光伏组件)》投标文件已被接受,山东泉为被确定为框架入围供应商,中标金额约 50亿元人民币,约占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91.58%。4 月 14 日,你公司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显示,你公司本次投标项目入围供应商共6 家,你公司不是唯一入围供应商,你公司将《入围通知书》中“总计供货金额约 50 亿元人民币”表述为“中标金额约50 亿元人民币”,表述不准确。你公司前述收到入围通知书公告中中标金额等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存在误导性陈述。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3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