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2家公司因虚增利润领到证监会罚单,这次是模塑科技(4.560, -0.09, -1.94%)(维权)和ST华英(2.320, 0.06, 2.65%)(维权)。
模塑科技、ST华英12月27日晚间双双公告,日前分别收到当地监管部门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模塑科技虚增2020年度利润总额3197.01万元,占2020年度披露的利润总额的95.24%;ST华英虚增2020年度利润总额1.68亿元。
对此,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模塑科技处以120万元罚款,并对包括董事长曹克波在内的四名高管合计处以240万元罚款;河南证监局决定对ST华英处以150万元罚款。
模塑科技:公司、高管同时受罚
根据模塑科技披露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通过违规多确认收入、少确认成本及费用方式,虚增2020年度利润总额3197.01万元,占2020年度披露的利润总额的95.24%,导致模塑科技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具体来看,模塑科技主要通过4种方式虚增利润:
一是将2019年度与北京北汽模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模塑)发生的技术开发服务收入在2020年度确认,导致2020年度利润总额虚增2220.00万元。
二是确认北汽模塑2020年度技术开发服务收入时未扣除北汽模塑代垫费用,导致2020年度利润总额虚增679.30万元。
三是通过要求供应商配合提供虚假采购折扣以虚减成本,虚增2020年度利润总额100.00万元。据披露,2020年11月,应模塑科技的要求,天津盛相电子有限公司和河北毅昌科技(7.630, -0.23, -2.93%)有限公司两家外协供应商分别与模塑科技签订采购折扣协议,配合模塑科技提供虚假采购折扣。根据上述协议,两家供应商各提供50万元虚假采购折扣,模塑科技据此虚减了100万元成本。
四是2021年度发放2020年一次性奖金,并将相关费用确认在2021年度,导致2020年度利润总额虚增197.71万元。
江苏证监局认为,模塑科技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依法真实披露相关财务数据,导致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了相关规定,应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其中,对模塑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对董事长、总经理曹克波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因其是上述违法行为的决策者、知悉者,是模塑科技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财务总监钱建芬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因其是上述第一、二、三项违法行为的决策者、参与者,并且是模塑科技2020年年度报告的主要财务信息编制、审核者,是模塑科技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另对副总经理朱晓华、财务经理刘华给予警告,并各处以50万元罚款。
模塑科技主要从事汽车保险杠等零部件、塑料制品、模具、模塑高科技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是中国领先的汽车外饰件系统服务供应商。据模塑科技2020年年报,公司当年度实现营收61.24亿元,同比增长11.57%;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45.87万元,同比下降78.16%。由此看来,虚增利润成为模塑科技2020年度账面净利润为正的重要因素。
2020年1月至2月,模塑科技的股价曾创下2个月暴涨4倍的纪录,2020年2月11日盘中一度触及16.15元的最高点。
ST华英:公司受罚150万元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0年,ST华英通过少记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及营业外支出等方式,虚增利润总额1.68亿元,导致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相比于模塑科技的详细披露,ST华英并未在27日晚间的公告中披露具体违法细节。
记者查询ST华英2020年年报发现,其2020年实现利润总额为净亏损10.21亿元。
河南证监局认为,ST华英上述行为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违法行为。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河南证监局拟决定对ST华英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华英农业是以樱桃谷鸭加工为主,集祖代种鸭繁育、父母代种鸭、种鸡孵化、商品鸭/鸡养殖、屠宰冷冻加工、熟食加工、饲料生产、羽绒加工等系列化生产于一体的国家大型禽类食品加工企业。因公司2020年年报和2020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起被深交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且“其他风险警示”处理,证券简称变为*ST华英。
因原控股股东华英禽业总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全部偿还完毕,公司资金占用情形消除,*ST华英于2022年4月28日向深交所提出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因大股东占用资金引起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申请,并于6月23日获深交所同意,成功“摘星”。
对于此次受罚,模塑科技和ST华英皆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