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资本网讯 企查查APP显示,8月24日,杨颖与广东新明珠陶瓷集团有限公司等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一审判决书公开。文书显示,新明珠公司与杨颖工作室签订的合同约定杨颖代言的品牌为“冠珠陶瓷”,代言协议期限自2018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1日;但2021年2月在该公司官网及多个平台仍有杨颖的签名代言照片。法院认为,该公司在代言期满后未经杨颖同意,仍在其官网上使用含有杨颖签名的代言肖像照片,至原告发出律师函后才彻底删除,已侵犯原告的肖像权及姓名权,应承担侵权责任,最终判处赔偿杨颖经济损失40万元。
观资本网讯 企查查APP显示,8月24日,杨颖与广东新明珠陶瓷集团有限公司等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一审判决书公开。文书显示,新明珠公司与杨颖工作室签订的合同约定杨颖代言的品牌为“冠珠陶瓷”,代言协议期限自2018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1日;但2021年2月在该公司官网及多个平台仍有杨颖的签名代言照片。法院认为,该公司在代言期满后未经杨颖同意,仍在其官网上使用含有杨颖签名的代言肖像照片,至原告发出律师函后才彻底删除,已侵犯原告的肖像权及姓名权,应承担侵权责任,最终判处赔偿杨颖经济损失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