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资本网讯 企查查APP显示,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广告法被罚1万元,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为京朝市监处罚〔2022〕2267号。具体事由为该公司向“京东”PLUS会员发布宣传广告,内容为“PLUS观影特权月月19.9,万达电影至尊权益卡、29.9元观影权益券、5元爆米花权益券;一键领取”等,但消费者在使用上述“权益券”购买部分电影票时,使用“权益券”时比不使用的费用还高,使消费者不解,当事人在相关广告和说明中没有将“权益券”的使用解释清楚明白。
观资本网讯 企查查APP显示,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广告法被罚1万元,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为京朝市监处罚〔2022〕2267号。具体事由为该公司向“京东”PLUS会员发布宣传广告,内容为“PLUS观影特权月月19.9,万达电影至尊权益卡、29.9元观影权益券、5元爆米花权益券;一键领取”等,但消费者在使用上述“权益券”购买部分电影票时,使用“权益券”时比不使用的费用还高,使消费者不解,当事人在相关广告和说明中没有将“权益券”的使用解释清楚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