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资本网讯 企查查APP显示,近日,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因员工工作期间违纪而被公司拍照留证,员工起诉公司侵犯肖像权案件作出一审判决。2021年1月1日至6月20日,原告张某某在某公司做保安工作。6月20日,张某某以受同仁排斥为公司递交离职报告,公司当天同意其离职。后张某某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请求天樽安保黄山公司支付其经济补偿金、节假日加班工资等,在仲裁庭审时公司出示了一张照片,证明张某某在工作期间存在不佩戴口罩、抽烟的违规违纪行为。张某某认为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其肖像权,故起诉要求公司赔偿侵犯肖像权的经济损失2800元及误工费、交通费。法院认为,公司使用该照片属于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裁判结果为,驳回张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